曾获薄熙来颁奖 重庆打黑首席女检察官辞职异地谋生

【新唐人2017年03月16日讯】曾获薄熙来颁奖的昔日“打黑明星”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幺宁,被法律界人士称为权贵阴谋家的打手。随着薄熙来、王立军的倒台,幺宁最终自食其果,无奈的辞去公职到异地谋生,做了一名见习律师。

自薄王倒台后,打黑明星幺宁备受外界瞩目,背负骂名的她心灰意冷,于2016年底辞职,离开官场。有消息指,幺宁曾经应聘重庆市一家律师事务所,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她只好投身成都一家事务所,做了一名最底层的见习律师。

年仅39岁的幺宁曾是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全国青联委员,被外界认为是薄王打黑的得力帮手。幺宁主办过谢才萍涉黑案、李庄案、文强案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案。

李庄案中,幺宁的表现引起很大争议,法律界人士认为她不顾法律事实,沦为权贵阴谋家的打手,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据陆媒报导,2009年12月30日上午,李庄案庭审最后陈诉时,幺宁突然爆料,李庄以办案为名嫖宿。李庄当庭抗议:“她诽谤我。”

李庄的当庭辩护律师陈有西也指责幺宁“人格有问题”,法律审判没有证据了,搞道德审判。

法律界人士对此评价:法律人残杀法律,幺宁立了头功。

当年幺宁投靠薄熙来荣获“十佳公诉人”并获处级干部的职位及待遇,但重庆变天后,当年的荣誉转眼成罪证。

据幺宁的同事透露,2012年薄王倒台后,幺宁一度接受最高检的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李庄案审查起诉环节的渎职行为。当年,幺宁曾被推荐为中共18大代表候选人,但初步名单公示仅两天,就遭司法界人士反弹,幺宁最终无缘出席。

法律界人士评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幺宁既然选择作恶,就不能声称是因为迫不得已,而得以免责。重庆事件,展示出现行司法制度最可怕的裂口。

司法改革应当确立司法独立的制度,独立地行使职责,则法律人只遵从于法律,而非权倾一时的权贵,司法则可能坚守公正,法律人则可能坚守职业操守与独立人格。

(记者罗婷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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