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反杀案视频曝光 警察现场逃离

【新唐人2018年10月11日讯】大陆澎湃新闻10月10号公开了黑龙江反杀案”的一段监控录像。从中可以看到,在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有两人发生口角,其中一人拿刀捅向对方,结果被夺刀反刺致伤重死亡,而现场一名警察非但不制止,还迅速转身离开。

黑龙江反杀案”发生在2017年4月6号,黄海龙和冯思铖因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录像显示,当天傍晚6点54分32秒,二人正在争吵,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察走向二人。40秒时,有人拉开冯思铖,警察也站在二人身旁,但没有制止双方。44秒时,冯思铖越过拉架人的右侧,拿起随身携带的尖刀捅了黄海龙,这名警察见状拔腿就走。随后,黄海龙将冯思铖反抵到墙上,54秒~57秒,黄海龙拳击并踢打冯思铖,55分0秒,黄海龙被多人拉开。55分33秒,被刺淌血的冯思铖向前倒在地上。

黄海龙被控故意伤害罪,今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黄不服,提出上诉。6月11号,二审开庭,但至今尚未判决。反刺是否正当防卫,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这个案子引发热议,多数网友认为黄海龙是正当防卫,也有不少网友关注案发地点,说:在交警队出的事,交警队没任何责任吗?除了那个跑的比兔子快的警察,别的警察都干啥去了。

黑龙江民众宋先生:“在你警察大队发生的凶杀案件,你不承担,谁承担,防范意识不到位,平时训练不到位,方方面面都不到位,教育更不到位,这跟领导有直接责任。”

黑龙江民众廖先生:“警察害怕受连累,赶紧跑了,因为跑也不受严厉处份,不跑生命受到威胁。而且对个人受到什么伤害,冷漠多年,受害人看得太多了,他们袖手旁观,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个人的利益还助纣为虐,这都是一党专制必然。”

也有网友说,要注意一个要点,事发地点在警队,如果判正当防卫,警队岂不是尴尬了。还有人说,上次昆山案是因为变成热点舆情了,才算成了正当防卫。一样的情节,不一样判决结果。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奇怪。

新唐人记者常春、陈洁、元真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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