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警察何时可以开枪 中外大不同

【新唐人2010年7月22日讯】这个月6号,中国一男子在广州市持剪刀劫持路过的一位女事主,在僵持中,一位便衣女警连开4枪,将嫌犯当场击毙,人质被解救了。这位女警被中国大陆媒体歌颂为女中豪杰。可是,对嫌犯连开4枪,也被网友批评为冷血、是执法机器。

6月6号,中国无锡市,一持刀男子劫持一名11岁男孩,要挟钱财时被警方当场击毙。

5月3号,在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公安局下令,向一名绑架5岁女童的男子开枪。

开枪的警察,在中国人的眼中通常被视为英雄。中国媒体对这类事件的报导,能够看到一些共同之处:都是警方在处理劫持人质案件中“万不得已”所作出的决定;开枪的狙击手也都获得了立功受奖的待遇﹔现场围观群众在警察开枪后都报以掌声“欢呼雀跃。

据《德国之声》报导,德国警察局警事发言人瓦格纳表示,德国警方开枪将犯罪人当场击毙,警员没有任何奖励。这是警员的日常工作事宜。相反,如果有调查显示,警员涉嫌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开枪击毙,德国监察机关,会立即针对这名警员展开违纪调查。

在6号发生的广州女警四枪击毙劫持人质疑犯案件中,从视频上看,一枪打去,劫匪已倒地挣扎,他手执的凶器也只是剪刀而不是枪械,已无还抗伤人的能力,完全可以将他生擒活捉。有网友认为,到底有没有必要一定要连开4枪致他死地很值得研究。

《天涯杂谈》一篇文章说,这件事件充分表现出来警方对嫌犯生命的漠视,记者对嫌犯生命的漠视,评论者对嫌犯生命的漠视。

明皓月在他的博文中表示,这位女警冷血,令人恐怖,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执法机器”、“冷血”、“草率”这样的词汇。

前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7号被执行死刑。当天,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市纪委门口、闹市区等多处马上出现了庆祝文强被处决的条幅,令人怀疑这些都是官方安排的行动。

有网民说,仿佛又回到了文革时代。

知名媒体人程益中批评,拉横幅庆祝一个生命的终结,既冒犯了法律的尊严,也突破了人性的底线。

最近,广东东莞警方开展了“创平安、迎亚运”的扫黄行动,其中一组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从相片所见,两名穿着时尚的涉嫌卖淫女,不但赤脚,且戴着手铐,背后还被绳子牵着。

这条帖子发表后,立即引起众多网民关注。网友痛骂:“没人权、太野蛮。”

发表在强国论坛上的帖子说,东莞妓女游街事件,反应的不仅是官僚们对法制、对人权的漠视,对弱势群体人格尊严的践踏,也反映这个腐败群体人性的泯灭。

新唐人记者文清、黎安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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