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民意抗议抓人 《在东莞》作家获释

【新唐人2010年10月1日讯】网络作家袁磊撰写的小说《在东莞》,被认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损东莞的形象,26号他被广东东莞市警方刑事拘留。这起因言治罪的文字狱,引发广大网民的强烈关注和反对。在强大的民意支持下,29号,袁磊被释放回家。评论人士认为,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政府的职责,否则,就是一个失职的政府,甚至是一个非法的政府。

据《潇湘晨报》报导,29号8点45分,广东省公安厅的新浪微博“平安南粤”发布了一条关于袁磊案的微博,内容写道“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幷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随后,网民民意出现强烈反弹,网民认为这说明东莞警方“抓错了”。

中午时分,“平安南粤”删除这条微博,直到17点46分,“平安南粤”再次发布微博,说–“目前,警方正深入调查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请各位关注此案的网友耐心等候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

与此同时,大批网民在东莞市公安局和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上留言谴责,怒轰东莞警方借“扫黄打非”之名,打击报复批评声音,强烈要求警方放人。

晚上将近12点,袁磊被释放回家。

原北京语言大学讲师,中国自由民主党主席胡石根表示,他一直关注“渭南书案”和袁磊被拘事件。他认为地方政府害怕黑暗被揭露,用抓人手段来封口,是违法的。

胡石根:“公民有言论自由,他写作是他的一种表达方式,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他就应该有这个自由。但是中国人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自由,只不过近年来有一些人出于良知来揭露这种黑暗,所以遭到了地方政府的这种迫害。证明中国以言治罪还是很严重的问题。”

胡石根提到,中共当局在强大的言论压力下,释放了两位作家,表明了中国民间社会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觉醒,民间力量有了相当大的成长。

胡石根:“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敢于揭露黑暗,敢于争取公民人权、公民自由这样人会越来越多,所以他们是挡不住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公民社会的前景还是非常好的。”

被释放回家后,袁磊连夜在天涯社区发布公告表示,谢谢网友和媒体的呼吁救援。他表示,他就当体验了一下生活。但希望当局的文学尺度能放宽一点。而被关押了30天的谢朝平在回家后,写下了《渭南,我梦魇的30个日子》。

新唐人记者 梁欣 李静 萧宇 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