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80载 耄耋老人法庭喊冤有因由

【新唐人2017年02月10日讯】中国河南南阳市的一名79岁老人,一生遵纪守法,在年迈的现今,突然写下状子,投往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监察院,控告对他施用包括“穿心杠”等酷刑的迫害元凶:江泽民。

“我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坐在地板上。他们用竹杠穿在我的两手小臂与两小腿之间。抬起竹杠,我人头朝下挂在竹杠上。瞬间呼吸困难,一会儿就不省人事,昏过去了……”79岁的退休工程师李岩森,回忆2004年,他因为修炼法轮大法,遭受中共酷刑“穿心杠”的情况。

那时,李岩森已经年近70岁,被南阳市宛城区国保大队段献成、杜思伟、赵红伟等人绑架,在该市丝织厂后街的农科所旅社里,他们私设公堂,对老人拳打脚踢,只因李岩森坚持修炼法轮功

据明慧网2月9日报导,在中共最高法院2015年5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79岁老人李岩森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李岩森在控告状中陈述了部分自己被迫害的事实经历。

原来患有心脏、肺结核、甲亢等疾病,经常住院的李岩森在1995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他的病就痊愈,一身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他介绍,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对祛病健身、净化心灵、提高生命层次有显着奇效,在短短数年间就有上亿人在学炼,修心向善。

他说:“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师父要求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变得更加善良、宽容和真诚 。家庭和睦,生活充实,是我获得的最大收益。”

李岩森表示,对当政者来说,这本来是件好事。正如当年已退休的乔石委员长组织人员对法轮功调查后所下的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我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泽民犯罪集团屡屡迫害,非法抄家2次,抄走现金、物品等价值8万多元。还被上酷刑‘穿心杠’、刑讯逼供,被非法判刑。”


中共酷刑“穿心杠”示意图。(明慧网)

1999年7月24日,宛城区新华派出所,卧佛寺居委会支部书记毛金霞带人抄了李岩森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音响设备等物品,并逼迫李岩森和其妻子写检查、写保证,威胁他们不准出门、不准上访。每天监控他们。

2004年3月4日,李岩森被宛城区国保大队段献成非法绑架到南阳市第二看守所,遭劳役迫害。

李岩森说:“当时我近70岁,眼睛老化,动作慢,经常遭打骂、扇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饭,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务。干完活还不让睡觉,每天夜里轮流站岗,睡眠时间严重不足。”

“因长时间睡在水泥地板上,两胯关节麻木,两腿没有知觉,走路非常困难,至今行动不便。长期低头弯腰苦役,造成我驼背,现在还不能直起来。”

2005年1月6日,宛城区检察院宋长太、宛城区法院徐玮等人对李岩森非法判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过年,卧佛寺居委会支部书记李某逼迫李岩森的妻子张淑芳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吓得她浑身发抖,经常失眠,精神不振,常发呆。2015年,张在痛苦中去世。

李岩森说:“江泽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凶手。”

李岩森的儿子李振是南阳市“现卧龙区”医药公司化玻门市部正式职工,只因父母炼功而受株连。在没有任何手续下被开除,失业至今,给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

李岩森的家也经常被卧龙区居委会治保主任、片警骚扰,他仍被一直监控、监听和跟踪。

李岩森控告说:“国家法律的宗旨是惩恶扬善。在江泽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击好人的工具。江泽民破坏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明知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却昧着良心犯罪,种下了迫害佛法的恶缘。跟随江的很多人遭恶报,成为牺牲品。”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泽民已对受谎言蒙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给世人重新认识法轮功的机会。”

(责任编辑:任浩)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