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编段子妄议中央 辽宁原省委书记被判无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4日讯】大陆官媒4日通报,中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王珉被判处无期徒刑。7月21日,王珉受贿案,在河南洛阳市中院开庭,王珉被控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三宗罪。据中纪委监察杂志披露,王珉曾在酒桌上编段子妄议中央反腐。

8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对王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6年,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长、省委书记、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财物共计折合1.46亿(人民币,下同)。

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检方还指控,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在辽宁人大有关选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人员拉票贿选的反映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

鉴于王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退赃,涉案赃款已扣押在案,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现年67岁的王珉,曾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江苏老家,担任江苏副省长、省委常委等职。2004年,王珉从江苏调往吉林,先后担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

2009年11月起,王珉任辽宁省委书记、人大主任。2015年5月,王珉从辽宁省委书记一职退下,转任中共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去年3月,王珉被调查。

去年8月份,中纪委通告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妄议中央并违反“习八条”,对抗审查,利用职权受贿等,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

7月21日,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案,在河南洛阳市中院开庭,王珉被控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三宗罪,受贿金额为1.46亿。

中纪委监察杂志曾发布题为“餐桌话题之变折射正气上扬”一文称,有的官员利用酒桌这块“遮羞布”,信口开河、大放厥词,乱评乱议、妄议中央,传播所谓的“政治段子”和小道消息。

文章还特别提到,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曾在酒桌上编段子妄议中央反腐。

辽宁被外界视为是江派势力长期掌控之地,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江派高官都先后盘踞辽宁,并培植了大批亲信,形成所谓的“辽宁帮”,包括王岷、辽宁省原省长陈政高等人。

2015年初,中央巡视组对辽宁进行复查发现,在王珉主政辽宁期间,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巡视组进驻后,辽宁GDP出现罕见的“断崖式”下降,成为全国唯一负增长的省份。

辽宁还被揭,在2013年1月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期间,523名省人代收受候选人贿赂。该案中955人被查处,其中包括中管官员34人,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

除贪污受贿外,王珉还因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为追查对像。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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