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须受联合国审查"

【新唐人】联合国一个专家委员会说,联合国应该有力量调查和审查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通过了一项行为准则草案。该小组委员会说,经济全球化大大增加了大型公司的影响力,他们现在应该承担与各国政府类似的义务。

该委员会要求各公司向联合国定期递交报告,并接受有关人权的独立监督。包括国际特赦和人权观察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对联合国此举表示欢迎。不过,代表公司方面的组织反对这种做法中的强迫成分。

这个政策草案将于明年3月递交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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