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近日来中日关系紧张之际,日本一家法院星期二驳回了10名中国人的上诉案。他们控告日本在侵华期间的暴行,并要求1亿日元(93万美元)的赔偿。
日本高等裁判所星期二表示,对二战罪行作出赔偿是有关国家之间的双边事务,而不是任何人可能随便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这是日本各级法院针对二战罪行赔偿案件的一贯判案原则。
日本高等裁判所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为根据国际法原则,法律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因此不允许任何外国人以个人身份控告日本政府。
这10名中国原告人包括1937年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和被强迫做慰安妇的中国妇女。
在2002年,日本地方裁判所拒绝了他们提出的诉讼,认为类似的赔偿事件已经按照日本在二战后与其它国家签署的协议中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现在,这些原告人将要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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