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轮功起诉外长 法庭判唐纳赔偿2万

【新唐人】历时一年半的法轮功学员起诉外交部长唐纳一案于12月14日落下帷幕。鉴于唐纳从今年3月已停止签署限制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堪培拉大使馆前展示横幅的文件,并向法轮功方寻求庭外和解,法庭判决:被告唐纳支付原告法轮功方诉讼费2万澳元,诉讼案不再成立。

12月14日上午10点,堪培拉高等法院法官Ken Crispin做出对法轮功学员诉唐纳滥用职权一案的判决。

法轮功发言人吕贝卡:

“我们感谢法官。他明确表示,被告已(被迫)采取措施,不再剥夺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大使馆前和平抗议中共对人权的侵犯的权利。法官亦同时表示,被告已自动停止签发文件,这与我们所寻求法庭强制令具有同样的效力。

唐纳自2002年3月,中共外长唐家璇访问洲的前一天起,利用外长特权,签署文件,限制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大使馆前展示横幅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在连续三年多寻求与唐纳对话未果后,于2005年6月向坎培拉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颁布强制令,禁止唐纳滥用职权。

鉴于诉讼案的压力,唐纳于今年3月停止签发文件,并向法轮功方寻求庭外和解,表示愿意支付原告两万澳元诉讼费。今年11月1日,唐纳向法庭递交保证书,表示今后将不再签发同样内容的文件。

新唐人记者曾铮堪培拉报道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