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就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针对乌节路无准证集会一案而提出的上诉,7月24日,遭到新加坡高级法院驳回一事,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表示,高庭审理上诉期间,他们一再指出主控官在审讯过程中拿不出完整的证据以证明控状成立,但法官还是在未说明原因的情况下驳回上诉。他们对此感到不公。
针对法轮功学员为了2005年10月23日乌节路无准证集会一案而提出之上诉,新加坡高级法院在7月24日下午3点驳回上诉。
法官在宣告判决前后并没提及驳回上诉的原因。他让被告等判决结束后再到另一楼去取法官所写的关于驳回上诉的记录。
另一方面,进入高庭旁听的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高庭保安人员和警察长时间地搜查他们的背包和手提包,并暂时没收了他们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和书籍。
慧仪:我问他们你上面有写要收吗?连报纸拿出来时,报纸你也要收。法轮功书籍你也要收。我问他如果是圣经,你们收吗?警察倒是没讲什么,可是旁边有一位便衣警察说要我体谅他们,表示这是他们的工作,意思是上级的命令。
慧仪:我一直强调,你这样是在歧视我们法轮功。
新唐人记者李秀佩新加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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