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理首宗破产重整案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八日电)中国广东省近日处理首宗破产重整案,结果是债务人、债权人及雇员“三赢”,全案将成为广东今后解决相类似企业纷争的案例。 “南方日报”今天报导,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裁定批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报导表示,这是中国新“破产法”于去年六月一日起实施以来,广东境内以批准重整方式解决企业破产诉讼的第一宗案件,为解决今后类似案件探索出方向。  据报导,去年初,肇庆市银华网路技术公司和金叶投资发展公司因风华集团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向肇庆中院申请宣告风华集团破产还债。

  风华集团拥有九千多名员工,每年税收超过人民币一亿元,如果破产将对地方经济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 基于这样的考虑,风华集团于去年七月提出重整的申请。在各方努力协调下,风华集团共筹集资金人民币七千余万元,全部用于清还债务。

除了还债外,重整方案也保障九千多名职工无一失业。   报导引述业内人士说,企业重整是保护所有债权人利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也是新破产法赋予企业获得重生的权利。 9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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