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十四日电)力霸案被告交保案两度遭台湾高等法院发回更裁,台北地院今天仍裁定被告十人分别以新台币三百万元至一亿五千万元之间的金额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不限制交保期限,只要在押中的王家叔侄四人筹到每人一亿五千万元保释金,就可在上班时间办理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二月初就裁定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儿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侨四人交保,但他们因凑不到每人一亿五千万元的高额保释金,目前仍被羁押于台北看守所中。9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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