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周报第三期 检方:初步认定没违法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林绅旭台北十四日电)台湾周报第三期试刊号十三日出刊。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今天指出,经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送交台北市选举委员会选监小组人员检视后,认定台湾周报第三期报导内容并非黑函,也没有涉及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检方将要求警方持续注意台湾周报相关动态。 另外,台北市选举委员会副总干事黄细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选委会选监小组对于文宣品只负责认定是否为黑函,也就是如果是总部发出的文宣有署名即不是黑函,未署名则为黑函。

黄细明表示,台湾周报有注明刊物的来源出处,蓝绿两阵营的人也都否认与他们有关,因此,选监小组不须再做任何认定;至于是否涉及诽谤、选罢法等,应由检方认定。9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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