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兑换 朝野主张第38条修法

国民党希望在七月达成开放人民币在台湾本岛汇兑的目标,民进党也表示有协商空间,但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现行条文规定“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却规范人民币不可在台进行汇兑买卖,朝野两党都表示,不论如何,38条有必要做修正。

国民党立委李纪珠:“修法是上上策”。

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 “人民币兑换一定要修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8条一定要修 ”。

国民党立委李纪珠提出的修正版本中提出,未来人民币兑换的主管机关,由现行陆委会移到金管会和中央银行;必要时主管机关得以订定办法,许可大陆地区发行的币券,进出入台湾地区,让人民币在台湾的兑换获得解套,这也获得金管会和中央银行认同。

中央银行副总裁周阿定:“人民币在台湾兑换,本岛兑换,只要有法源依据。’

根据法务部的调查,过去五年台商透过正常管道汇款到大陆的金额大约是181亿美元,而透过地下管道汇款至大陆的金额就高达正规管道金额的16.8%,过去人民币在台湾本岛的汇兑没有开放,使得两岸汇兑地下金融相当猖獗。

国民党立委李纪珠:“你让这么大量的货币在台湾地下金融体系流动, 然后又形成它跟你本国货币之间,一个兑换这么大的量 ,我想对金融体系的管理是有问题的”。

李纪珠呼吁尽速通过开放人民币来杜绝地下金融。

对于防堵人民币伪钞问题,央行表示已经举办七次人民币伪钞辨识讲习,未来将邀请专家举办多场讲习,央行也将请各银行自行举办人民币伪钞辨识活动。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林洪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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