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一男子被判恐怖活动罪

  【大纪元讯】本周四上午,安省大法官约翰. 斯普罗特(John Sproat)宣布一名20岁的多伦多男子犯有参加一个本地的恐怖组织,该组织试图密谋杀害平民百姓。
  两年前该名男子伙同其他17人涉嫌策划大规模恐怖活动袭击大多伦多地区,未果遭拘捕。法官未公布该名恐怖份子的姓名是因为他在被捕前尚未龄满18周岁。
  斯普罗特称,有证据表明多伦多有相当的恐怖组织存在。该名被捕男子称,他知道恐怖组织的全部情况。为了依罪判决,斯普罗特不得不调查清楚这个恐怖组织存在,以及该名青年男子是在明白的情况下自愿参加了该恐怖组织。
  根据检察官公布的情况表明,该恐怖集团合谋以获取枪支和卡车炸弹引爆,他们本打算用三吨的硝酸铵来实施他们的恐怖扫街计划。加拿大皇家骑警说,三吨硝酸铵是1995年俄克拉何马爆炸案用药的三倍之多,其杀伤力不可想像,1995年惨案造成168人死亡。
  法院方面说,尽管该名年轻男子在恐怖集团中没有发挥主要作用,但他被判定犯有参加恐怖份子训练营和加入偷窃集团,他还被指控是恐怖集团领导人“最喜爱的儿子”。
  该恐怖集团头目称赞该名青年男子乐意施展才华并非常听从命令,认为他是突袭渥太华国会山,实施谋杀总理的最理想人选。
  打入该恐怖组织内部的警察特工穆斌‧谢赫(Mubin Shaikh)作证说,该名青年是2005年12月两周冬季训练营地的一个后起之秀。
  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委派多伦多出生、并有4个孩子的父亲谢赫,参加了嫌疑人在2005年11月27举办的筹款宴会。
  该名罪犯青年的律师米切尔‧舍农渥斯基(Mitchell Chernovsky)描绘该青年男子是一个天真的少年,他皈依了穆斯林并急于取悦他的新同行,但忽略了该集团的谋杀阴谋。
  法院仍然保持对2006年夏天逮捕的18名恐怖主义嫌犯的指控。该名青年的案例被认为是考验一个国家阻止恐怖活动的能力。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