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众来稿:
今年是奥运之年,对影响奥运的上访,各级政府的打击力度十分大,并且手段强硬。以湖南永州市宁远县来看,略见一斑,现举两例。
一:构陷罪名,抓捕关押,张版公示,以警其余。
柏国荣(女),因多次上访未果,引起政府部门不满。今年六月二十一日晚,政府派人去柏家找她“谈话”(劝阻上访),被柏国荣拒绝,于是这些人不请自入,且推坏了她家年久失修的门。事后柏国荣提出赔偿三千元的要求。令人不解的是,政府人员竟未讨价还价就答应了她的要求,送上三千元!随后,以“敲诈勒索”罪,对柏国荣实施逮捕。
另外,何菊英(女)仅因“过激言论”和“扬言”构成“扰乱公秩序罪”被劳教一年!
详情见附录一。
二:要挟关押,威吓阻访。
原供销社所属贸易公司职工蒋平英(女),因个人工作及工伤待遇的不公而多次上访。于今年三月六日,“进入县委主要领导办公室,后虽被工作人员劝走,但蒋仍不服,还在机关吵闹,影响机关秩序”。最后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拘留十天。从此,将平英身心受到巨大打击,不敢再次上访,甚至再也不敢提自己的不公待遇了。
以上几位受打压的均是女性访民,她们平日安分守己,绝不是法律要制裁的对象。之所以反复上访,就是因为自己的诉求,老不得任何满意答复!气愤之余,向有关单位用言语发泄一下,何罪之有?且由于政府某些部门的不作为,这样的访民会越来越多。倒是“人民公仆”是如何对待人民的,值得深思!
附录:1、《关于对柏国荣等违法上访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告》
2、宁公(南)决字[2008]第321号《公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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