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0家上市公司反对延长董事禁售股票期

【新唐人12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29日电)香港超过200家上市公司及商会今天发表联署公开信,反对香港交易所将自明年元旦起延长上市公司董事禁止买卖股票期限,认为有损香港证券市场活力及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00多家上市公司,包括长江实业、和记黄埔、恒基、新鸿基及新世界等大财团旗下的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多个专业团体,今天在香港多份报章刊登联署公开信,强烈反对港交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上市公司董事禁止买卖股票期限,由现在业绩公布前1个月,延长为公司财政年结或半年结日,直到业绩公布为止,亦即禁售买卖期限延长7至9个月。

声明批评这项修订剥削上市公司董事作为投资者的应有权利,可能使上市公司放弃香港、转往其他市场上市,严重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声明又称,在金融海啸冲击下,长时间限制董事买卖股份,将使股份交投量进一步减少,若遇上其他危机或事件,股市将失去重要的支持力量,使外资大炒家有机可乘,会因此损害多数股东利益。

公开信认为,香港现有法例及规则足够监管内线交易,进一步紧缩“上市规则”是矫枉过正。声明又批评港交所在没有充分咨询下仓促推行有关修订,是极不恰当,要求取消相关修订。

另外,香港总商会也促请当局撤销延长董事买卖股份期限建议,并批评此举是矫枉过正,削弱香港吸引企业在港上市的吸引力,不利香港作为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证监会回应表示,已经知悉民间对延长董事股份禁止买卖期表达的意见,而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将于明天开会进行讨论,证监会明天也会派员出席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据报导,港交所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上市公司董事禁止买卖期限由现在不可在业绩公布前1个月买卖,改为由公司财政期结束至刊发业绩公告日为止。换言之,上市公司董事禁止买卖期限将延长7至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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