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亦伟、苏龙麒台北19日电)前总统陈水扁等人所涉贪污、洗钱等案,台北地院今天开庭;陈水扁庭讯中除不认罪外,也强调像龙潭案是推动拼经济,硬被人指成是贪污,“死也不会瞑目”。
台北地院审理扁案,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今天处理的部分为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弊案,公诉检察官陈述起诉要旨时,追加起诉陈水扁2项罪名,分别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藉势或借端勒索、勒征、强占或强募财物”罪,以及“非主管职务上图利”罪。
陈水扁陈述时首先作无罪答辩。陈水扁表示,自己没有主观犯意,没有客观犯罪事实,更没有与共同被告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对检方追加起诉罪名,感到啼笑皆非,因为检方起诉罪名互相矛盾,现在又把他当成了勒索企业的地痞、流氓,对他来说,这是二度伤害。
陈水扁指出,南港与龙潭两案中,总统没有法定职权,一如总统马英九先前成立的财经咨询小组,曾经要求暂缓实施十号公报,但金管会主委陈冲却表示仍要执行,这就可以代表总统对于相关重大财经事项,没有职权,所以检方的起诉,根本就是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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