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摘肾方属重症 三鹿毒奶案维持原判(视频)

【新唐人2009年3月2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乔龙报导)中国毒奶粉事件发生已六个月,当局的赔偿方案含糊不清,令患儿家长愤怒。福建邵武市患儿家长张平星期四对本台表示,卫生局拒绝将她肾功能只有28%的女儿按重患者赔偿,还表示,摘除肾脏的才是重患者。此外,河北省高级法院星期四开庭审理三鹿毒奶案,二审维持原判。

视频:福建邵武三鹿结石患儿张佳妮,手术之后,医生称其肾功能只有28%。(家长张平/RFA)
虽然中国卫生部门已经发出“通知”,就毒奶粉造成的结石患儿,提出一次性赔偿标准。确诊肾结石患儿的现金赔偿标准为:死亡患儿约20万元人民币,重症患儿3万元,一般治疗患儿2000元。但是,官方从未公布重症患儿的标准。女儿曾动过手术、福建邵武市的张平对本台表示,当局告诉他,该省对摘除肾脏或做血液透析的患儿,才按重症赔偿:“我全家老小跑到卫生局去,卫生局局长、副局长给我的回答是‘我们福建省重症的标准是要切除肾脏和做过血透的’,我记得国家发布下来的是,只要有手术的吧。”

本台曾报导,张平的女儿张佳妮,去年六月查出肾结石后动过大手术,之后的肾功能只有常人的28%,为给了孩子治病,他已经债台高筑。当地官员当时给张佳妮上报为“轻症”患者。张平表示:

“我小孩以前给他们上报错误,上报成轻微的,然后现在上报(重症)又没有批下来,我问他们为什么没有批,他就说跑到福建省(卫生厅)厅去问,重症的标准是切除肾脏和做血透。”

不过,邵武区卫生局周局长表示,轻重症的标准由卫生部判断:“这个认定重症和轻症不是由我们来认定的,我们只上报,后来根据他情况,报卫生部要问卫生部这一情况,文件下来只是叫我们把筛查的病人都往上报,由上头来认定,不是我们认定的。”

结石宝宝之家负责人赵连海认为,当局应尽快公布有关标准:“动手术的孩子,在我们很多家庭来看,都已经遭了这么大的罪了,既然动过手术,就应该给他们多一些赔偿,但是现在动了手术的孩子,还要分轻和重,而轻的只能拿到二千块钱,这是很多家长不能认同的。”

此外,石家庄市新化区法院星期三向其中一位原告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起诉金额为3万1千元人民币,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575元。代理律师彭剑表示,另外五名原告因起诉金额达数十万,因此付不起诉讼费。他会建议受害者向当地申请法律援助:“四十多万元对应的案件受理费是七千多元,对于绝大多数受害的家庭来讲,这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我们随后会建议当事人,请求他居住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彭剑表示,立案之后,将进入一个月左右的举证期。此次起诉的是石家庄市三鹿集团公司,名义为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另一方面,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二审星期四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在石家庄审理。河北高院分别对耿金平、耿金珠兄妹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张玉军、张彦章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二审审理。正如外界所料,法庭在二审中做出维持一审的判决。不过,当局对田文华等人提出的上诉,将采取书面审理的二审方式。

除三鹿之外,因饮用多美滋奶粉导致肾结石的婴儿人数已达二百二十多人,多美滋结石患儿家长蒋亚林表示,本周已向卫生部上报了第一批搜集到的名单:“上报的二百二十三,这是第一批,这两天又来了两个,只能等下一批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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