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特约记者梁欣采访报导)黑龙江省焦点律师事务所主任韦良月律师因替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引起中共当局不满,2月28日当局乘机将他与他的妻子和6名法轮功学员抓捕,他和他的妻子与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贾志刚至今被关押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当局欲暗箱操作,对他和他的妻子进行秘密审判。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局对韦良月夫妇非法关押一个月的时间里无任何法律依据并且没有对家属做出任何说明,至今拒绝放人以及家属会见。当局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对他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他的妻子也将面临刑事起诉。
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遭当局陷害
自 99年7.20中共当局残酷镇压法轮功以来,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反迫害、讲真相、传《九评》、促“三退”过程中使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了真相,并且许多正义律师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发声,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律师的就有高智晟、郭国汀、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滕彪、邬宏威、郭飞雄、李苏滨、温海波、韩志广、王永航、李仁兵、程海、谢燕益、李春富、王雅军、林小建、莫宏洛、唐吉田、江天勇、莫少平……等等。韦良月律师也加入了此行列。
他的行为引起中共当局极为不满,2008年初他曾被哈尔滨市公安局人员三番五次地告知不允许替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2008年年底,当地司法部门中的一些人员对他的无罪辩护恨之入骨、妒火中烧,暗中频频向上级反映他的辩护给他们迫害法轮功带来的难度,要求对他采取行动,于是监控、跟踪的不法行为如影随形般地操作着。
2009年初,哈尔滨市司法局在市610办公室的指使下,开始对韦良月的身份进行调查﹔
2月,他被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和哈尔滨市“610”头目找去进行所谓的谈话。
2 月28日上午,刚刚从香港回来的他开车去妻子的朋友贾志刚家里(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三道街)接在那里做客的妻子,他到那里没多久,突然听到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随后朋友家的门被撬开,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区公安分局、南岗区和兴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破门而入,不由分说野蛮地用手铐铐住了在场的几名青年,他的妻子杜咏静遭到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贾志刚的家被非法抄家。
据了解,当时有8人被抓,1人不久后被放回家,另外4名法轮功学员石涌、刘德利、李旭、林学君于3月15日回家,韦良月夫妇和贾志刚至今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
从2月28日被抓到3月16日,公安对他进行了2次提审,录口供,但是当局没有讯问出任何情况。
3月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国保大队队长王立国与2名警察来到韦良月律师的办公室,抄走他的电脑硬盘和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辩护词等。
3月20日,他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带到松花江北岸进行了“监外提审”。
律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对于当局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对他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们表示这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江天勇律师表示:“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如果韦律师到别人的家去接他的妻子这样的情况下以这个罪名判处劳教,是非常不合适的。第一,因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首先他是一个召集、组织一些人员的一个主要的组织者,但从这个情形来看显然不是﹔第二,扰乱社会秩序一般是在公共场所,那么他在人家家里面谈不上扰乱社会秩序,所以我觉得显然是难以成立的。”
唐吉田律师说:“他们以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拟处以劳教,是站不住脚的,在私人家里去参与正常的社会交往怎么能算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到大街上去影响交通、影响生活,这是非常荒唐的。另外,对他的妻子处以刑事制裁也是荒唐之举,他的妻子只不过是正常的私人社交活动,它与违法或者与犯罪有什么联系。”
律师忧当局诱骗家属放人实则拖延时间
来自知情人士消息,由于家属在各方面的疏通,日前当局承诺家属近期会释放2人,家属亦表示如果30日不放人,他们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律师对当局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这是当局设的圈套。
唐吉田律师说:“我觉得这些消息都不是很准确,也很可能是办案单位为了把事情顺利地处理完成,不让合法的力量介入,据我初步分析可能是耍的一些招法。”
江天勇律师亦表示:“我觉得很可能是一个麻痹家属的烟雾弹,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家属迫于相信这些与办案有关的人员或者公安的某些人员,相信他们的话结果延误了请律师获得帮助的时机,致使律师不能及时帮助当事人进行合法的诉讼,使当事人的处境非常不利,往往到最后这种不利的局面很难改变,因为一旦时间拖延当局说放人结果不放人,或者说没什么事了结果被判几年,或者说会判得很轻结果被判得很重,最后家属都会觉得上当受骗了,可是已经无能为力,所有程序已经完成,通过正当程序维护正当权利的机会丧失了,我非常担心韦良月律师这个事情上又重倒覆辙。”
“现在马上就要到三十天,这是一个时间点,当局必须提出个说法,释放他或者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等其他的措施。当然我们担心这个案子到最后他会被判处不合法的劳动教养。”
唐吉田律师指出,我们实际上是一直既希望于他们的亲友通过法律的途径积极地、正面地去关注和努力,但是现在看起来稍微有点艰难,但是我们不会放弃这些努力,只是现在这个时机变得越来越紧了。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负责人何海鹰表示:“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和例证可以证明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是从来都不讲法律的,它只是用法律来做遮羞布,不要相信中共的任何一个谎言,不通过法律手段任何一个私下的承诺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让它说的谎言和所谓的承诺都曝光出来,包括运用媒体和法律这个途径,那么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它的邪恶本质。”
律师:当局若执法犯法 难逃历史责任
唐吉田律师指出,希望相关执法单位和人员不要用违法的手段和违法的方法去对待公民或者是专业人士的正常合法的行动,如果这样的话看似达到了所谓的稳定和所谓的和谐,实际上是在制造新的社会对立因素,加剧社会对抗的严重程度,最终可能某些参与违法的人甚至实施犯罪的人暂时得到了升官、发财或者是奖赏这样一些所谓的好处,但是无法摆脱历史的责任,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韦良月律师档案
韦良月,45岁,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高级律师。1988年通过司法部组织的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现任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2002年被聘为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被选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纠纷调处委员会”委员﹔担任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在十几年的律师执业中韦良月律师共办理经济、民事、刑事、行政、非诉等各类案件六百余起﹔长期担任哈尔滨市经济广播电台、哈尔滨市广播电视报社、黑龙江省嘉禾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永泰亚麻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潜龙广告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韦良月在执业活动中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不仅得到当事人的好评,也得到省司法行政机关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