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0日讯】经过两周的审判,2007年夏天发生在多伦多以北Simcoe湖边,白人青年涉嫌推华裔钓友落水,引致打斗、追车失事及该华人的白人朋友终身残废一案,进入了尾声。辩方律师和检控官今天(12月9日)分别在法庭上向陪审团进行了最后陈词,综述审判过程中的证据。
被告的律师楼根(Logan)首先进行陈述。他表示华裔钓友柳若珩及其朋友们在法庭上说他们的本田车被被告撞击多达20次等证词都是在撒谎,而被告朋友们的证词有的也不可信,因为他们当晚都喝醉了酒。楼根反复强调被告并非使用自己的皮卡小货车作为武器,去撞击柳若珩驾驶的白色本田小轿车﹔被告也不是因为想谋杀本田车内的人而开车攻击。被告仅仅是误以为受伤的朋友被对方打死,而对方想逃逸,才开车追赶,以便让本田车停下。
但检控官在陈述中则提请陪审团考虑,被告自己也承认他当时非常愤怒,如果被告只想捉住本田车,为什么没有在本田车失事后记下车牌号,并打电话报警。同时还要考虑一段911紧急呼救电话录音。在录音中,柳若珩的朋友惊慌失措地告诉接线员他们的车正在被人追击。此外,检控官还提醒陪审团考虑,当地居民目睹皮卡货车追击本田车,推钓友落水等证词,以及被告的朋友证明当晚听同伴说过推亚裔落水(nip-tipping)的歧视性词语等证词。
媒体曾报导,2007年9月17日凌晨2点左右,被告领头的十几个年轻人在simcoe湖的一个叫“蓝桥”的码头上故意把柳若珩等两名亚裔钓友推落水中后离去。但被告的一名同伙因为落单,被柳的朋友围攻。被告发现后开着自己的皮卡货车紧追柳若珩驾驶的本田车,并故意撞击,造成本田车撞树,柳若珩和白人朋友西恩.博威克被弹出车外。柳若珩虽无大碍,但博威克却脑部永久性损伤,失去意识及自理能力。
法官表示由于案情复杂,证人证词较多,为了帮助陪审团判断,法官将在下周一上午向他们发放判案指导,随后12名陪审团成员将立即开始在法庭下商讨被告是否有罪。被告,23岁的米德尔顿(Middleton)面临4项恶性攻击致人身体伤害罪 及两项刑事疏忽致人身体伤害罪。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