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国进民退实质是官进民退

【新唐人2010年1月21日讯】正当国进民退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其所造成的并发症也开始高烧不退。重庆的私人公交刚刚绝迹,国营公交马上就涨价;山西这样的煤都,杜绝了私人煤矿,马上就缺煤少电。用流行的新闻语言说,国进民退已经开始产生显着成效,夺取了阶段性的胜利。为什么国进民退见“效”如此之快?这不得不从国企的性质说起。

在根本上,国企就不是一个经济组织,而是一个完全由政治权力赋予使命的政治机构。所谓的国有企业,并非全国人民所有,而是国家权力掌控的企业,即是掌权的官员所有。国有企业是党政部门的一个衍生品和权力工具。所谓国有资产,实际就是官有资产。如果国企与全体公民有什么相关性的话,那就是,这些企业都是用纳税人的钱建立的,这些企业的财务窟窿是用纳税人的钱去填充的,企业的产品是用垄断高价强卖给全体纳税人的。这些企业的使命从1956年起就一直是包抄民营经济。

现在国企的大股东都是从国资委到宣传部的各级党政部门,其治理模式实际上还是党管干部,高级管理人员由组织部门委派。在国企内部,不仅政企不分,而且党企也不分。其实,这种作为官企的国企根本不需要经营,只需要通过政治权力与行政命令,就可以在一夜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中国中冶的组建就是一个典型。所谓的国进民退,其实是官进民退,是官权的又一次膨胀,是在巩固公有制的名义之下特殊利益集团为捞取既得利益的行动。政治权力甚至可以直接把民企变成官企,那就直接变民企为官企,山西的官企煤炭集团,陕西的官企石油能源集团,都是变民企为官企的典型。

现在对国进民退有一个似乎很响亮的辩护,即中国现在的国进民退是有进有退,并不是只进不退。这个看法其实是很有问题的。因为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进与退是以谁为主导的?是以国企为主导的,还是以民企为主导的?是国企在安排自己的进退,还是民企在安排自己的进退?很显然,是国企借助官权在安排自己的前进,民企是在被安排自己的后退。国企与民企之间不存在国企有进有退的问题。国企进也罢退也罢,在现行条件下,都是要把国企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把民企的利益最小化。因此,有进有退的国进民退也是不能接受的。在我看来,它们之间的理想状态,国企退出的越多越好,剩下的越少越好,直至于无。国进民退意味着官进民退。

官进民退意味着国家政府做大做强,民企百姓做小做弱。官家的权力占据了全部的生存空间,百姓与民企就没有立锥之地了,民生与财产权也岌岌可危。看看山西煤矿国有化事件,看看陕北油矿国有化事件,我们就会发现,国进民退的过程就是侵犯私有财产权的过程。反对国进民退就是捍卫私人的、老百姓的财产权和经济自由。

国资委主任日前不无委屈地表示,国企经过多年改制,国资委完成了央企的增值保值任务,公众却质疑说“央企为何这样红”。最令他困惑不解的是,为何央企作为官企办好办坏都是他的错?在我看来,公众的质疑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国企的脱困,其活力与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来自政治权力的政策扶持、财政注资和股市圈钱,以及行政垄断。它们不是靠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而是靠强夺民企的市场份额、压制民企的生存空间。国资委主任的感受是完全正确的,只要是国企、官企,办好办坏都是错。办坏可能比办好,还要可取一些。办好了更有欺骗性,因为国企“办”得越“好”,官进民退的动力就越大。国企办不好,就不会造成国企有能力全面取代民企的假象,也不会给回到计划经济和公有制提供证据。经营不善的国企,也没有能力与民企竞争。

还有官员主张不要总是去区分所有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能搞好,希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能够合作共赢,应该共同为国家经济建设出力。这样的话听起来道理十足、充满诚意:谁进谁退都不重要,只要能在现行环境公平竞争就行。这个看法是对国进民退的一个绝对无效的辩护。因为国企与民企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国企背后有整个国家机器的鼎力支持,而民企背后最多有家族的鼎力支撑。没有国家机器的特别支持,就不会有国企。只要国企大量存在,并垄断经济命脉,就不可能有一个公平的制度环境。只有在私营企业占绝对主导的经济体制中,一个公平的良性的竞争环境才有可能出现。只要国企与民企出现在同一个竞技场上,就不会有公平的竞争与合理的制度环境。所以,国企越多意味着这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越差,而不是越好。有国进民退,就不可能维持一个有效的、公平的竞争环境。

国企,作为官企,办好了,是国民遭殃;办糟了,是国民受害!所以,我完全同意任志强公开表达的一个看法,“国资委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应该把国有企业弄没了!”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观点。)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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