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将延长核电站运营期限

【新唐人2010年9月7日讯】德国执政联盟政府在周日晚间的部长会议后决定,德国的一些核电站的运营期限将从2021年延长到2030年,17座核电站的运营期限平均延长12年。总理默克尔星期一作出解释说,这是由于再生能源的研发和使用程度低,还不足以取消对核电能源的依赖,但德国将尽快进入再生能源时代。

默克尔在柏林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政府昨天为未来的几十年决定了一个广泛而全面的能源概念,我们的能源供应将是世界上最有效,对生态环境最友好的,我们现在有一个时间表将尽快进入再生能源时代,这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现在正大步迈向这一目标。”

根据有关协议,德国的一些核电站的运营期限将延长至2030年,而非前任政府决定的2021。德国17座运营时间较长的反应堆将延长8年,较新的反应堆将延长14年。

与此同时,为了给新的可再生能源战略提供资金,德国政府还通过计划,对能源公司征收新的税收,设立可再生能源基金会。但德国的大型能源公司表示反对。

德国民调也显示,大多数德国人支持关闭核电站。默克尔表示政府会关注民众的担心,并确保核电站的安全性。

德国媒体认为,这项协议还需要获得德国议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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