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网络作家揭色情行业被刑拘

【新唐人2010年9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9月26日,网络小说《在东莞》的作者袁磊被广东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拘留。警方认为这部作品有损东莞的形象,袁磊的妻子认为小说属批判现实作品,不涉及淫秽。有同行作家悲叹,这个作家的命运就是我的命运。

《在东莞》火爆网络 警方称损地方形象

据南方日报消息,2009年6月,袁磊开始写作网络小说《80后———睡在东莞》,历时近4个月完成,后更名为《在东莞》。小说共155节,39万字,后在天涯论坛的文学版块“舞文弄墨”连载。

小说累计点击率超过200万,留言回复达1万余条。在序言中,作者介绍了小说主题:“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幽默青春真实,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

拘留袁磊的警方透露,该小说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已经关注到网络小说《在东莞》。目前,袁磊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

袁的妻子阮海梅说,这个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她表示,丈夫一向洁身自好。从不涉入色情场所。

警方免费做广告 各界反映强烈

袁磊因为《在东莞》而被刑拘,此事立即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很多网友纷纷找到天涯原帖拜读。

目前,这部网络小说在网络上相当火爆,网友纷纷表示跪求完整版《在东莞》下载或阅读地址。有网友在看过小说后留言评论说,“实在没有什么过火的情节……扫了一眼,书写得还是挺不错的。文学作品里有这些内容太正常不过。”还有网友质疑是炒作说,本来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在东莞》一书,这下好,东莞警方为此书做了广告,弄得尽人皆知了。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曾担任《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的律师,他认为,中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他表示,作为网络小说,《在东莞》应视为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是否淫秽物品,应该交给文学艺术专家去判断,而不应该由警察来判断。警方简单将一个作品认定为淫秽物品可能损害创作自由。”

大陆知名网络作家慕容雪村表示,因小说创作而被抓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指出,如果小说内容是完全虚构,当然惹不到麻烦,如果小说内容是真实的,就像警方反而去抓说出皇帝没穿新衣的小孩,这种事情不可思议。

慕容雪村表示担心,这个作者的命运应该也是他自己的命运。他说,自己写小说,也描写了很多真实场所和场景,如果东莞警方认定《在东莞》作者涉及当地色情场所,那“我也早该被抓进去了。”

“舞文弄墨”的首席版主“蜘蛛1”介绍,这部小说描写的“东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业和夜生活内幕的性质,”但不属于黄色小说。“如果是黄色小说,我们也早就删除了。 ”

律师周泽表示,目前扫黄风暴席卷全国,要警惕公安机关因言治罪,打击报复。

袁磊是近期第二位因其著作而遭刑拘的作者。在此前“渭南书案”中,有关三门峡水库移民史的报告文学《大迁徙》被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定性为“非法出版物”,作者谢朝平曾被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而舆论对此案的普遍反应是“因言获罪”。

袁磊,1981年生于湖南益阳,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中文系,2003年受聘佛山顺德北滘中学,担任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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