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大迁徙》第七章

【新唐人2010年9月30日讯】第七章 库区“要犯”

46、洪水滔滔

公元2003年,农历羊年。

羊年历来都被占卜预测等玄学看好,断定这样的年份会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但刚进入新世纪的这个羊年,却成了库区移民又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份。

这场灾难发生在秋收前夕。

在库区采访时,大荔县平民乡平民村一位姓赵的移民找出了他孙子当年在该乡初中作文比赛中获奖的一篇稿件,这位中学生的“作品”把关中平原当年那丰收的景象又带到了记者眼前:“……玉米杆上长满了喜人的大棒子,棉桃把棉树压得垂下了腰身,高粱、黄豆已日渐叶黄待收,地里成片的西瓜散发着诱人的香甜,红薯、芦笋、黄花等作物都争先恐后地展示着成熟的风姿。库区移民忙着秋收的准备……”

正需要天晴好收割时却下起了雨。一日、二日、三日,大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准备秋收的人们在焦急中等待天晴的日子。

不料,那雨从此就再也没有停息,受新疆东移冷空气和西安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自8月26日至10月6日,整整40天,渭河流域一直暴雨,洪水猛涨。

渭河发怒了——这条全长818公里,流经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地13.5万平方公里的黄河第一大支流,这条被陕西人骄傲地誉为母亲河的大河失去了“母亲”的慈祥温顺,她夹砂裹石,一路咆哮着朝黄河狂奔而去。近年来,由于三门峡水库高水位发电运行,潼关高程居高不下,造成河床淤积擡升,河槽变浅,流量锐减,导致渭河不畅,洪水倒灌南山支流,造成多处决口。

据不完全统计,仅前3次洪峰过境,渭南市地段上的渭河共出现险情825处,其中决口10处,裂缝260处,坍塌240处,渗漏12处,散浸61处。渭河支流也发生5处决口重大险情,大荔、潼关、华县等县的渭河堤段出现4处漏洞、管涌、塌陷等险情。华县石堤河桥垮塌,罗纹河大堤再次决口,蓄积在华县的4亿立方洪水漫过大华公路东泄入华阴。漕孟支堤、罗纹河东堤、方山河西堤、石堤河东堤相继出现决口,石堤河以东、大华公路以西120平方公里的二华夹槽一片汪洋。

当地的报纸、电视惊呼:华阴告急!华县告急!渭南市区告急!

沿渭河的临渭区、华县、华阴、大荔、潼关五个县(市、区)立即紧急撤离。据当地报纸载:8月27日夜,335米高程以下的50多个村庄,28万群众在县、乡干部的督促下开始撤离。部队的军车、厂矿单位的汽车、老百姓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还有护送老弱病残的救护车,来往穿梭在拥挤的乡间小道上,昔日宁静的渭河两岸彻夜灯光闪烁,喇叭嘶鸣。

渭河洪水逼迫数十万群众有生以来第一次逃离家园,被转移到靠东地势较高的村庄、学校或厂矿单位临时居住。

临潼西庆屯村,当最后一车群众离开村庄时,咆哮的水头离他们仅有5米,汽车被大水追赶着仓皇逃离。

自黄河上有了三门峡水库以来,水灾已一次次这样祸患库区移民。

1989年4月19日,渭河水倒流,淹没华阴农田4500多亩,五合乡500多间房屋被冲倒。20日继续涨水,淹没北社乡农田2500亩。

1992年8月9日至15日,黄、渭、洛三河相继发生4次洪水。共计携带泥沙5.08亿吨,约有40%滞留渭南市境内。受灾人口达28.5万人,损坏房屋1.47万间,倒塌房屋0.82万间。成灾面积55万亩,毁坏耕地33万亩。
1998年渭河发生3次洪水。全市有594个自然村、34万人遭受洪涝灾害。损坏房屋5499间,倒塌房屋2295间。淹死牲畜102头。损坏水利设施86处。毁坏道路、渠道、输电线路、通讯线路243.11公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

年复一年的水灾,唯有羊年水患带给库区移民损失更为惨烈深重——渭南市有6个县(市、区)的55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56.91万人,成灾人口54.87万人;120万亩农作物受灾绝收;倒塌房屋27.5万间;形成危房36.5万间。全市共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4.89万人(次),24.89万人无家可归。损坏机井7256眼、抽水站12座、桥涵17座、堤防98.7公里、公路120.06公里、输电线路295.4公里,造成危漏校舍195所,20个乡镇卫生院被淹,182所学校的4.9万名学生无法入学上课。其中库区30.2万亩土地被淹,35.19万人受灾,18万群众家产损失殆尽。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3亿元,相当于渭南全市两年半的财政收入。

“03”洪灾中,移民再次承受“舍小家,保大家”的巨大牺牲。

当渭河的特大洪峰导致多条支流的大坝相继决口,4亿立方米洪水涌入华县境内沿河的7个乡镇,并蔓延至华县城郊时,渭河溢出的洪水也威胁着渭南市区的安全。为了确保华县、渭南两城的安全,将洪水泄向渭河下游华阴市渭河滩的高家、罗西等11个移民村成了唯一的选择。

华县与华阴毗邻的方山河(南山支流)的一段河堤被选择为泄洪口。有移民回忆说:泄洪时,华县境内的4亿立方米洪水犹如发怒的吼狮,自西向东奔腾倾泻,滚滚而去。华阴市渭河滩的移民区顷刻间变成汪洋一片。

一个叫郗新继的村民目睹了从华县倾泻而来的滔滔洪水。他告诉记者:我当时没跑赢洪水,只好爬上房顶上站着,那水快得很,呼呼就过来了,村里的房子轰隆隆、轰隆隆倒个不停,眼看着就倒完了……

惨烈的洪灾场景留给移民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移民王某告诉记者:我在黄河滩跑了一辈子水,每次水来了我都跑,但从没见过那麽大的水,11个被淹村庄的水深普遍达到2米以上,最深处淹没达5米,农舍全都浸泡在洪水之中,我家2000多斤粮食都淹了,猪、牛、羊、鸡全漂到了村外,家里几十只鸡都被淹死了。

据媒体报道:在这次洪水中,仅华阴县华西镇罗西村就倒房71家。时年72岁的王世民老人在悲伤无奈中写下了一副对联:“洪水袭庄淹田全部完蛋,万物毁灭移民悲苦泪流”。

几年过去了,村干部王富民提到从华县倾泻而来的洪水仍痛心疾首,“只要是到那里看过灾情的人,没有一个不掉眼泪的。移民返库后十多年来辛辛苦苦建起的房子,就这样被毁于一旦。”

据村民们讲:2003年9月,华阴市的移民居住区遭淹没后,为了补偿移民蒙受的不应有的惨痛损失,国家民政部在当年底就向遭灾最严重的移民户下拨了1737万元的泄洪补助款,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尽快发给灾民。可3年过去了,这笔泄洪补助款却至今不见踪影……

47、“预谋”之罪

党和国家没有忘记灾民。

渭河洪灾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多次听取陕西领导人关于汛情灾情的汇报,了解关中洪水灾情,指挥抢险救灾。

10月1日, 共和国在新实行的长休假中欢度她的54岁生日。这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却冒雨飞往渭南灾区。手擎一把雨伞,站在泥泞的堤坝上,温总理向南眺望一望无际的淹没区,一脸凝重。他对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省长贾治邦说:“希望你们抓紧时间排水,你们早一天把水排完,群众就能早一天播种,大家的精神状态就能早一天好起来。”

在研究抢险救灾的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严肃地说:“今天是国庆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该用什么方式过国庆节?心里想着群众的疾苦恐怕是过国庆节最好的方式。旧社会为官还懂得‘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冻饥声’,这是白居易的两句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这是郑板桥的两句诗。他们都是封建时代的人物,但他们还懂得老百姓的疾苦。我们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时刻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里。”

在抢险现场,温总理对党政干部和受灾群众提出要做好三件事:“第一件事,把水赶紧排出去,排出去才能盖房,才能种地;第二件事呢,天冷了,得盖一间冬天能够防寒的房子;第三件事,水排了以后,今年能把冬小麦种上,明年就有吃的了,夏粮就接上了。”

握着70多岁的康天恩老人的手,温总理含着泪水深情地说:“中央不会忘记你们,会帮助你们渡过难关的……”

帮助灾民渡难关的钱很快下拨——2003年年底,华阴市和渭南市政府提出了将受灾户搬迁到渭河设防标准在20年一遇洪水的高地异地安置的想法,请求国家给予支助。随后,陕西省计委以“陕计农经[2003]964号”文件,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上报陕西省2003年洪水灾后重建首期应急工程修改建议计划的报告》。国家发改委接到陕西省计委的《报告》后,于2004年3月以“急,发改农经[2004]224号”文件,批准对华阴市受灾最严重的3474户灾民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意见,向3474户灾民按每户1.7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补助灾民建房,0.2万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下拨了5906万元的紧急灾后重建款,要求按“异地搬迁、群众自愿、建新拆旧、资金限量、达到防洪高程”的迁建安置原则实施,并规定这项工程的建设工期为2003年至2004年。

“救灾如救火”。国家发改委在批复5906万元灾后重建款的“[2004]224号”文件的文号前面加了一个黑体的“急”字。可是,这笔款下拨两年半后,华阴、渭南及陕西的官员们还在为重建选址、专款性质、专款去向等问题同灾民同媒体争来争去,并指责媒体将5906万元迁建专项资金与救灾款混为一谈,报道中说建房款层层缩水的提法不确切。

渭南市政府的干部介绍说:洪灾后,在省政府的支持下,渭南、华阴两级市委、市政府为了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及时采取破堤泄洪、抽排积水等综合措施,较快地排除了淹没区的积涝,有效降低了房舍的损毁,加之其他救灾措施的实施,灾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较快恢复,群众对异地迁建安置的想法也随之发生变化。除少数倒塌房屋和严重危房户之外,大部分房屋整修后可以居住的受灾户,觉得异地搬迁仅靠国家补助难以建起新房,而且搬迁地与所耕种土地相距较远,生产生活不便,不想搬迁。经渭南市和华阴市政府对2559户调查,愿意异地搬迁的仅占27%,与受灾之初全部要求搬迁的意见出现很大差异。为此,华阴市政府将群众意愿发生变化的情况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报告。

2004年8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搬迁安置。省发改委随后批准了首批699户倒房、严重危房户的实施迁建安置方案,村台垫高按平均2米控制,房屋按避水楼要求,二层楼地板高程按渭河20年一遇洪水加O.5米设计,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188万元。

2004年12月,这批资金拨付到华阴市财政局,华阴市财政局先后分三次拨付华阴市移民局250万元,剩余的938万元资金现在华阴市财政局国债专户。截至2005年12月底,首批迁建工程完成投资217.5万元,其中用于村台等基础设施建设169.37万元;每户1.5万元建房补助资金,按迁建进度兑付52户迁建户建房补助资金48.15万元。因此,不存在省、市、县(市)截留的问题。

灾民的说法却与此相差甚远,该市华西镇五华村的灾民王志文等人说,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中规定,灾民建房资金的管理必须公开、公正,资金的发放和用途要张榜公布,接受灾民的监督。可是,华阴市政府却未照此办理,起初,他们对灾民建房资金严加保密,灾民对此款项一无所知,后来得知消息,便到华阴市移民局询问,对方却矢口否认。2004年12月,灾民赴京上访,前去北京“领人”的华阴市聂郝礼副市长这才不得不向灾民承认确有其事,并向灾民承诺“回陕后马上兑现”。但是,到了2005年7月份,华阴市领导“马上兑现”的承诺仍无一点进展与落实。

政府领导不关心灾民且接连欺骗灾民的恶劣作法惹恼了群众,2005年7月9日,1500多名灾民到华阴市政府上访。灾民们头顶烈日在市政府门口站了一天,也没有一位领导出来接见。其间,灾民们到市政府办公楼接自来水解渴,但很快全楼停水;一些灾民想到办公楼的厕所方便,结果,楼内所有厕所也被锁上。

在华阴上访无果,1500余名受灾移民于2005年7月13日直奔陕西省政府上访,在西安造成了轩然大波。

在陕西省政府,前去“领人”的渭南市政府和华阴市政府的领导不得不承认国家拨款的事实,并承诺:“三个月内一定兑付迁建资金。”然而,到了三个月后的10月份,此事却依然毫无进展,满怀希望的灾民又一次失望了。

事态再次变得复杂、紧张起来。10月22日,刘怀荣等56名灾民聚在了一起。据当时的参与者张雅丽、程本娃、钱春勤、陈满喜等人讲,“那天晚上,我们正在刘怀荣家学十六届四中全会报告,准备学完后商量怎么处理这件事。正学着报告,警察来了,把我们都抓进了公安局。”

刘怀荣说:那天共抓了37人,当时还把华西镇华西村2组灾民李福琴、张波母子二人打成重伤。到了晚上,又抓走1人。

抓人的第二天,2000多名灾民去华阴市政府论理,要求释放被抓的灾民。领导统统回避了,“接待”灾民的是手持警棒、手铐的公安和武警。

冲突在短暂的对峙后爆发。

矛盾激化缘于警察打昏了一个名叫田淑兰的农妇。田淑兰家住北社乡土洛坊村八组,出事那年她刚满60岁。据她讲,她丈夫赵智民因参加移民代表会,在华西村被华阴市公安局逮走,押进看守所。2005年10月23日,为了向政府讨个说法,把丈夫要回来,她去市政府上访。大约在九点左右,大批公安干警拦截上访群众,一名警察骂她:“你跑到这儿揣巴来咧?”(注:揣巴——是陕西当地恶语骂人之方言)。田淑兰问警察:“你们为啥要逮我老汉(指丈夫)?”警察没有好气地说:“你问我揣巴呢!”年已60岁田淑兰屡遭20来岁的警察辱骂,忍无可忍的她就和警察吵了起来。警察非常横,用警棒狠捅田淑兰,将其击倒后,又对她猛踢一脚,使其昏倒在地。

警察打昏田淑兰,上访移民不依不饶,纷纷要求警察将田送到医院诊治,年轻警察却态度蛮横,声称自己在执行公务,再干扰他还会不客气。上访移民又想找市上领导评理,但找了近两个小时都没有领导露面。

此事终于成了事态扩大的导火索,为了引起上级政府对此事的关注和受理,愤怒的上访灾民抬着田淑兰冲上西潼高速公路К29公里处拦车喊冤,将双向车道全部堵塞,数百辆车停驶,致使这条国道干线中断4个小时,由此惊动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领导。很快,渭南市及省政府有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200多武警也赶到了现场——据原华阴市某领导透露:华阴市某领导在任期间两年三次对移民动武。10月23日,移民上高速路之后,在向渭南市汇报时,他再次推卸责任,谎报情况,建议动用武警对付移民。但渭南市和陕西省的有关领导到现场一了解,发现情况并非华阴所报,于是,及时调整处置方案,令华阴市政府将被警察打伤的田婌兰送到医院治疗,暂时息灭了数千移民的怒火,接着,组织干部说服劝退上访群众,事态逐渐得到了平息。

当晚,刚刚平息的事态又死灰复燃——华阴市公安局再次出动警车和警力,抓走4名灾民,看守所在押移民人数增至42人。

事后,公安局拟起诉关押的移民,但华阴市检察院认为,被关押的移民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证据,从而拒绝受理此案。华阴市公安局另劈门道,以刘怀荣等人涉嫌“开会预谋抢占部队农场耕地”之名,对所有被捕灾民执行了“行政拘留”制裁,并对刘怀荣等灾民代表强行实施了劳动教养一年或交由法院判刑一年的惩处。

后来,新华社记者张某对那家被华阴市所指的部队农场进行采访时,部队农场却根本就不知道有谁要抢占他们的耕地。于是,华阴市的官员又解释说:“移民还未对该单位造成直接冲击,但已开始预谋,市政府也没有告知该部队农场,因此该单位不知情。”

渭南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教决定书》写道:刘怀荣先后两次组织群众召开移民代表大会,预谋抢占某单位耕地等事宜,由于检察院不立案,特决定对其进行劳动教养。

后来,渭南一律师说:且不说这种所谓预谋是强加的和莫须有的,即是他们预谋了或者说在私下里议论了,但如果根本没有实施抢占,没有形成违法的事实,那就不能对他们实施劳动教养。

移民不认可市里对刘怀荣等人的劳动教养,纷纷到华阴市政府及公安局上访,要求释放灾民代表。公安局答复:“每人交钱3000元,就立马放人。”灾民们东借西凑,于2005年12月23日将“赎金”交到华阴市公安局法制科,换回一张他们从文具商店买来的“收款收据”,也从监狱换出被判劳教的灾民代表王伟平、赵西京、赵增亮、田化稳等人。

时年81岁的刘怀荣在苦度3个月的牢狱生活后,交付3000元也办成了保外就医;华西镇东阳村张绪祥,被关押在距华阴300里之外的富平县劳教所劳教一年;北社乡新姚村王小刚,被移交市法院正式判刑一年……

48、“非法集会”

几乎就在华阴市刘怀荣组织移民学习中央文件,“预谋抢地”的当天,一场惊动关中大地,后来被当地政府定性为“非法集会”的事件也在大荔县进行着。

马连保,曾在本书的前边多次出现,返库后住大荔县豫安乡豫安村,“非法集会”事件的主要策动者之一。据他回忆:黄河滩有一片数千亩地,在军队试验靶区的东靶线和西靶线之间,其东侧紧挨东靶线。1986年,国家安置移民时规定,以东靶线为准,以东土地由地方政府安置移民,以西归朝邑农场使用。1989年,黄河滩区出现了新滩地,大荔成立了河道管理站,并对黄河新滩地进行开发。

1994年,大荔县政府将黄河岸边滩地18750亩土地使用权确定给河道管理站使用,并给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河道管理站的人把土地使用证弄丢了。1999年10月,县政府注销了该土地使用证。

2001年8月,朝邑农场与河道管理站对包含在18750亩内的地块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县政府于8月17日作出了《关于恢复大荔县河道管理站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重新确认了1994年5月20日给河道管理站划定的土地界线。

2004年下半年,朝邑农场却将这片有争议地块承包给“地贩子”,造成了同一土地重复发包,致使部分承包户多次抢占河道管理站土地。这件事惹怒了大荔县河道管理站的人,3月14日早上,该站40余名职工冲进朝邑农场,将其大门玻璃砸碎,办公桌椅、楼梯扶手、门锁也被尽数损毁,把整个办公楼弄得遍地狼藉。朝邑农场职工张朝建、办公室主任刘长伟、总经理刘根发被打伤。

2006年7月,一个叫刘公望的作者在《土地博弈》中也记叙到了这件事:朝邑农场将官司打到了大荔法院。审理中,大荔县政府认为:朝邑农场提出的各类文件均大不过土地法,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土地的管理属各级人民政府;另外,该争议是属于黄河主道,后黄河东移,该土地就属新滩河道地,因此县政府依据陕政发(1984)141号《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等政策核发给河道管理站的土地证是合理合法的,并且当时朝邑农场没有提出异议。

大荔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关于此案的审结报告记载:被告县政府为第三人河道管理站颁发的荔国用土地证,在1994年初始登记中,批准用地机关是渭地防汛指挥部。作为渭南地区防汛指挥部不是土地管理机关,无权对第三人河道管理站批准用地,被告县政府在颁发土地证时,对此核实不准,故发证行为明显不当,在程序上,违反了土地登记规则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定程序,故该颁发土地证具体行政行为应以撤销……

2004年12月14日,由6人组成的审判委员会第29次研究会议上,6个人一致认为县政府的做法程序上不合法,5人明确表态合议庭的意见是正确的。然而,同样是这6个人,在2004年12月27日第30次审判委员会上,却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处理这个案件时,要考虑到滩区的稳定问题,从程序看该案的诉讼时效存在问题,原告黄河公司在诉讼时,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驳回起诉。”

此后的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中,大荔县人民政府明确指出,朝邑农场违法发包土地,引发群体性社会治安问题。2005年3月14日发生冲突后,县政府于次日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政法、公安、信访、水务、国土等单位联手,进驻包地群众所在乡镇,表示要向群众宣传违法承包土地及非法进地耕种的危害,劝阻群众主动退出承包,对非法抢占土地行为,坚决制止,果断处理,严厉打击。

马连保等人的“非法集会”就发生在大荔县政府出动警察和宣传车宣传“新滩地属于国有,任何人不得占用”之时。一天,马连保问到村里搞宣传的朝度派出所指导员周某:“你们又是出动人员,又是出动警车,我们开会帮你宣传如何?”不知马连保用意的周指导员一口答应:“可以嘛。”

哲人说,能够承受生活重压而不至于受伤的人,往往不是依靠倔强,而是有赖于机智。马连保机智地利用了指导员的马虎——早在这之前,他们就从一渠道了解到,陕西省和渭南市政府有文件规定:黄河滩的一万多亩新滩地应移交移民使用。可这些土地却一直被政府和朝邑农场承包给“地贩子”。马连保、侯焕成等移民代表早就想依照省市的文件精神,通过维权,让移民合法耕种这片新滩地。

马连保深知这次维权的风险。他忘不了2002年2月28日的那次失败的夺地行动——那天,马连保和移民代表于天文、王志存、朱金定、周留义等38人在周留义经营的旅社开会,研究要夺回按文件规定103部队农场应移交给移民的7000亩土地。3月2日,马连保等人又在雨林乡富民村召集1000多移民开会,会上正研究怎么收回103部队农场拖欠移民的7000亩土地,大荔县公安局赶到会场抓走了移民代表马连保、于天文、王志存、朱金定、周留义等14人。当时,于天文正身患重病,在看守所关押15天而耽误了治病,使其病情恶化,释放后不久便病故身亡;王志存在看守所因惊吓过度而患上了糖尿病,至今留下后遗症。这14人中的8人被公安局各罚款200元后释放,另6人被拘留15天。

马连保明白,自己是有“前科”的人,再组织移民夺地,必将受到制裁。

“当时,我们可不敢硬来,只有智取。趁周指导员答应我开会宣传之机,我马上在平民乡通知移民开会。2005年10月23日中午时分,5000多移民集中到了移民乡街上,把整个街道都塞得满满当当。”对成功钻了这个空子和自己在移民中的号召力,马连保十分得意,“我组织的会,侯焕成宣读的文件。”

“我先宣读了中央1985年的29号关于移民返库的文件,还读了省市关于土地承包的44号和51号文件。”至今,侯焕成还记得当初自己宣读文件时的情景,“五千多人鸦雀无声,大家都听得非常专心,我读文件时虽然只是用的一个电喇叭,但几千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当时,县长去了,公安也去了,还有防暴队的,他们暗中照相录音录像。后来,把我抓去后,他们放录音给我听,我读文件时那声音简直是清晰极了……”

公安那清晰的录音还录下了马连保极带煽动性的讲话——这个五十年代的共青团员,凭着当年宣传、发动村民“迁一家,保万家,支援国家建设去宁夏”时练就的口才,大讲特讲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大讲库区土地与移民的关系。他说:“古往今来,土地都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它是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根源,也是我们世世代代耕作和发展的基础。农民没有土地,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就像人离开了空气。我们的党当年就是靠中国农民的支持打下江山的,那时,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用‘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吸引了中国农民对党的武装革命的支持。党领导农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老百姓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地。”

讲到这里,马连保把话题转到了库区土地,“解放初,党给了我们土地,我们也支持国家的建设,国家要修建三门峡电站,党一声号召,我们28万库区农民二话不说就迁到了宁夏,迁到了生存条件极其艰巨的渭北高原。但我们一走,那些国营农场和部队农场却来占了我们的土地。后来,党中央、国务院让他们划拨30万亩土地安置我们实在无法生存的移民,可是,库区的领导只用15万亩土地安置了我们7万多人,部队农场、大荔河道管理站把该给我们的土地霸占着不给。根据中央文件和土地法的规定,我们有权收回这些土地。第一个理由是,五十年代,我们的迁移并非自愿,是响应国家的号召。重要的是,我们当时迁移时,国家并未征用我们的土地,更未给我们一分钱的补偿。所以,库区的土地,我们移民仍然有耕种权。第二,中央明文规定是给我们30万亩土地,现在,我们移民只得到了其中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我们有权收回!”

后来——马连保2007年12月12日的这段话写进了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回迁农民的《告全国人民书》,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库区好多移民都说,老马作了一次重要的讲话。

马连保说,我没想到当天的会议和我在会上讲的那些话会产生那麽大的影响。当时,他在讲完那段“重要讲话”后,他把收地的范围引向了更具体的田块,“黄河滩那一万多亩土地,省里、市里都出文件说是安置我们移民的,但现在河道管理站却把它承包给他人赚钱。他们一年至少要赚四五百万,这几百万侵害的都是我们移民的利益。大家算一算,这四五百万若交给我们返库移民,可以解决多少个家庭的问题,多少个孩子能能够上学读书,多少生了病的移民能得到医治,多少人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

马连保的话引来一阵掌声和欢呼声,“坚决收回我们的土地!”“打倒霸占土地的贪官!”“强烈要求县政府和河道管理站还我土地……”

马连保挥挥手,等台下渐渐平息后,他继续讲道:“1987年,移民回库时,根据规定,朝邑农场在提壶村有2800亩土地应移交而未移交我们移民。”讲到这里,马连保与参会移民搞起了互动,“你们说,这个土地该怎么办!”

台下又卷起一阵排山倒海倒海般的怒吼:“坚决收回来!坚决收回来!”

见到这场面,当时躲在一间楼房里监控的某县政府领导感叹:“马连保、侯焕成这伙人比当年的四大司令更具有组织能力,更具有号召力和煽动性。他们如此捣乱,库区将永无宁日!”

县政府领导慨叹未完,马连保又开始了新的煽动,“各位乡党,中央让部队农场退地给我们移民,可兰州军区103农场至今还欠我们移民4700亩土地,农民说,该怎么办!”

“去找部队农场要回来!”“部队是人民子弟兵,不能与人民争利益……”台下又是挥拳如林,呐喊如潮。被煽起激情的与会者中,有人开始渐渐失去了理性,有人开始指桑骂槐地骂那些在一旁惶恐不知所措的县乡干部,有人甚至还向躲在一边录音摄像的政府干部和警察扔石块,场面渐渐有些失控。派出所周指导员挤到台上附在马连保耳边说:“老马,差不多了,散吧!”

马连保见效果已经达到,便向台下骚乱的人群挥手,待其静下来,他继续讲道:“今天的会暂时开到这里,黄河新滩地的那一万亩地什么时候去收,怎么收,大家回去听我的通知!”

讲完,马连保、侯焕成等移民头目在移民的簇拥下离开了,把一群准备会议结束时对其动手的县乡干部和警察呆呆地“晾”在了遍地狼藉的会场。

从县政府某领导在会场上有些气急败坏的表情中,马连保预料自己逃不脱大荔有关领导以执法的名义对自己的打击,当天晚上,他躲到了移民家,准备寻找机会再转移。但前去探路的移民报告,所有的道路、渡口都被封锁了。几天后,马连保决定趁着夜色摸出平民乡,到北京上访。

但他没能逃脱“法网”。到他家去取钱和上访材料的移民被村干部发现,很快,警察跟踪而至。

第二天,渭南的报纸报道说:10月26日晚11点许,非法集会的组织者马连保落网。另一头目侯焕成在大荔县城的一旅馆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落网”后的马连保既不肯在拘留证上签字,也不认罪,他说自己组织移民开会是派出所周指导员同意的,不能算非法集会。可周指导员说,我同意你22日开会,你是23日组织的移民开会,所以要算非法集会。

不肯签字和不认罪的马连保照样被关进了看守所。两个月后,他和“同案犯”侯焕成被公安局以“非法集会”各劳教一年。

马连保等人“非法集会”一个多礼拜后,杨金生、许连中等人带上万移民抢种了黄河坝外河滩的一万多亩土地——大荔官方称这次抢种为“05.11.1抢地事件”。“事件”发生后,大荔县公安局抓走了周留义、程振海、何传友等多名移民代表,对其关押15天后,许连中等人在向公安局缴纳了1000元罚款,被处以取保候审一年。

2006年元月,移民在黄河滩上播下的一万多亩种子长出了绿茵茵的麦苗。县政府出动十多台拖拉机,只一个晚上,便将这些麦苗全部犁掉。

49、清明时节

三门峡库区移民对李万明的感情是特殊的。这种特殊的情感里不仅仅饱含着一个弱势群体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的感激、尊重、关爱等等情愫,还有一份因连累救助者成为“不孝之子”后的深深内疚。

这种疚愧缘于一次因举报而耽误对亲人救治后留下的遗憾。2000年9月下旬,李万明为了及时完成给某媒体的一封关于乱用移民资金的举报信,耽误了回老家给母亲送药和治病,导致其拒绝治病而不幸病故,移民们获知此事后深感同情和惋惜。也正是从2000年起,每年清明时节,移民们都会自发地到李万明的老家华县赤水镇江村给李母扫墓,在表达对已故老人缅怀之情的同时,也代李万明向老人表达一种愧疚,祈求老人对因移民之事而耽误了她的治疗的儿子给予饶恕和原谅。

据李万明讲,移民每年清明节给他母亲扫墓之事,渭南的各级政府领导都知道,从没人对此事提出过任何异议。

在2007年4月4日晚上10时许,华阴、大荔两县市政府听人说在4月5日清明节,将有一些移民要去华县赤水给我母亲扫墓。

但2007年的4月5日,渭南所辖的华县、华阴、大荔等县市开始对这一扫墓行动进行“治理整顿”了——几个县于4月4日晚紧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阻挡移民给李万明母亲扫墓之事,除三县市的警力全部出动外,还从相邻县市抽调大量公安警察、交警、特警、武警和县、乡镇及村干部。据说,参与这次“治理行动”的警力和其他力量共600多人。

这次声势浩大的“治理整顿”的发生,没有预兆,没有与之匹配的组织发动规模,甚至在渭南官方和官方的材料中至今也没能发现只言词组的记载和透露,“治理整顿”发生后,只把一个个疑团和猜想留在了众多当事人的心中——是泄李万明替移民出头之愤?是报因李万明“勾结”媒体而招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的一箭之仇?还是十多年来李万明与地方官员之间矛盾积累的总爆发?

被“治理整顿”的李万明和库区移民代表们不知道,这种由来已久的积怨及渭南各级官员郁积心中多年的那口“恶气”会在清明时节给一个已故老人扫墓的时候吐露出来,他们不知道在刚刚结束的联席会上,官员们作出了多么周密的部署和严厉的指令,他们不知道,当自己准备好香烛钱纸要去扫墓的路上,已有一支由各方面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队”正在张网以待……

据《中国信息中心》和《观察》报道:4月5日凌晨4点至5点,执法队员便进入村庄开始了对扫墓移民的巡查、控制、阻挡和拦截之“公务”,库区各个村庄、各条道路以及所有汽车站,100多里之外李万明的家乡——华县赤水镇江村,到处都晃动着警察、武警和政府干部的身影。

早上五点,华阴市五方乡高家村移民董生鑫准备到县城赶车去华县赤水镇。打开院门一看,惊得他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家门口、村子里的道路上都蹲守着警察和干部。移民们有的想出村给自家祖坟扫墓,有的想下地干活,还有想去县城办事的,都统统被挡回。他赶紧插上门,从后门跳出院墙,从屋后的那片小树林折进庄稼地,再绕道去了县城。

各乡镇更是如临大敌,负责指挥协调的政府小车,执行警戒巡逻的公安警车在国道和主干公路上穿行如梭,乘车点附近的盘查、巡查、拦截忙得不可开交。两个已上了去华县客车的移民被警察和干部不由分说地往下拖,一移民被村干部认出后转身就跑,几个警察和干部追上去将其扑倒,然后,鹰抓小鸡似地揪上了警车。

几个去华县的生意人也被拦了下来,任他们怎么求情,警察和干部就是不给他们放行——联席会上强调:宁可错拦一千,不能放过一个。

华阴市华西镇华西村张冬至老汉,早上去县城给身患重病的七旬老伴买药,半路上却被镇上和村里的3名干部截住不让走。干部们说:“早上不准出去,下午再去买药。”说完,将他强行押送回家。没有办法,张冬至只好给县城的药店打电话,请人把药店派人送到自己家里。

对“重点人物”,华阴市政府实行了“重点监控,严格防守,将其拦在出发之前”。

该市的陈思忠、张应龙、张继祖等移民代表,政府都安排了十多个干部进行守候。陈思忠讲,早上,他一开门,便发现政府在他家门口停放了一辆小车,随后,一群干部涌入他家,一直把他控制到下午3点多。张应龙说,从早上起,华阴市的移民局长、北社乡的书记和乡长以及多名干部便寸步不离地守在他家,自己没有一点行动自由。

大荔县官池镇阳村老移民贾德德,早上正在家里干活,8点时分,该镇一位副书记和派出所长带着一群镇、村干部及警察过去,二话不说就把他押到镇政府,待了一个小时后,又把他押到大荔县城,一直到下午两点才放他回家。临回家时,公安人员还威胁说:“今后移民再去华县给李万明的母亲扫墓,就把你们抓起来。”

80多岁的刘怀荣与华阴市华西镇华西村的几个移民结伴而行,就要进汽车站时,突然钻出几个政府的干部,不由分说便将其扭送到镇政府进行了一整天的“法制教育”。

针对警察和干部们严密的监控和围追堵截,参加扫墓的群众随机应变,化整为零,各自出逃,向华县赤水镇汇合聚集。华阴市华西镇东阳村刘秀霞、吴麦莉、席经民、张菊梅、魏爱芳、王爱芳等几个六七十岁的老移民,他们天不亮就赶到华阴县城,好不容易登上了开往华县方向的班车,可政府干部和公安人员在班车上巡查时,认出了他们中的四人,责令其下车。他们问干部和警察:“为什么阻挡群众给李万明的母亲扫墓?”干部回答:“我们说不清,这是市政府的指示。”于是,四个人被强行拉下车并遣送回家。

刘秀霞、吴麦莉二人未被巡查人员认出,乘车到达赤水镇参加了扫墓。事后,两人感慨说:“当时查车的情景就像八路军通过封锁线一样,气氛紧张得令人窒息,叫人心惊肉跳,直到现在都感到后怕。”

大荔县平民乡老移民赵德龙、程振海、刘桂芬等人乘车刚走不远,便被政府干部阻拦并被赶下车。他们步行一段路后,乘上了一辆出租车继续前进,途中又被警察截住。赵德龙等人随后又换乘一辆出租车,可行驶到大荔县伯仕镇时,再次被警察截获。就这样,他们从早上6点到9点,整整奔波了三个小时,而最终还是未能逃出政府干部和公安人员的拦截,被强行推入乡里的汽车,作为“战利品”押回了平民乡政府。

也有很多移民已接近赤水镇而被拦截。华阴市北社乡王发荣、张三民、洛许民、何淑芳等六名移民,雇一辆小面包车,几经绕道赶到了华县赤水镇后发现墓地周围已有重兵把守,于是他们继续朝前方驶去,在距赤水镇约4公里处停车等候,打算待守候人员撤退之后再返回赤水参加扫墓。可巡逻车发现了他们,几人被强行押回了华阴。

华阴市华西镇南严村移民张亚莉,早上一出门就发现她家门口停着一辆小车,四名政府干部在巡查。她千方百计摆脱巡查人员,和胡秀侠等人乘车赶到赤水,被守候人员发现后,她俩便跑到附近的麦地里。后来,胡秀侠等人幸运地逃脱,张亚莉却被擒获带回华阴。

虐待“俘虏”成了“治理整顿”扫墓行动较普遍的现象。华阴市良方村曹双鱼的衣服袖子被警察撕成了片状。华阴市北洛村张战省的左手指被抓他的人抓伤,鲜血直流。武警“请”移民上车都是将其一个个反扭着双手推入警车的……

大张旗鼓地“治理整顿”,却不敢光明正大地亮明身份和车牌是这次“治理整顿”的一大“特色”。一个旁观者问华阴市信访局某局长:“你们抓这些移民是为啥?”某局长支支吾吾,诡秘地说,“是为了执行任务”。一群守候干部鬼鬼祟祟待在路口,有村民问:“你们是哪里的?”干部们说:“我们是合阳县的。”后来才弄清楚这些干部是华阴市华西镇政府的。

据移民刘桂芬等人讲:公安部门押运她们的那些警车都没有挂车牌。经过公路收费站时,收费员提出“警车没挂警车牌子就得交费”,警车司机两眼一瞪,油门一踩便一冲而过

华县赤水镇陈永全也看到了数辆没有车牌的警车暴力“执法”的一幕:清明节那天早上,310国道陕西华县赤水路口停放着五六辆无车牌号的公安特警车以及政府部门的许多小车,约有半个中队且全副武装的武警和大批政府干部守在那里。

不多时,有四位花甲老人乘坐公共汽车在赤水车站刚一下车,还没辨清方向,就被一群武警以捉拿犯人的职业动作,三下五除二地押着老人向警车走去。老人们问:“你们这是咋哩?”警察答:“不咋的!”有一位老人温和的说:“同志,我是去找医生看病的。”警察吼道:“看病也不行!”另一位老人说:“同志,我是给先祖上坟扫墓的。”警察恶狠狠地说:“上坟扫墓更不行!”

老人们莫明其妙。但他们心里清楚自己没犯法,于是不肯上警车。警察和武警们恼了,对老人们连踢带拽,将其中两位老人的衣服撕破,一老者的手指被折伤。老人们哀求道:“我见见你们的领导行不?”话音刚落,一位40多岁的男胖子高声吼道:“见什么领导?你想得好!你精神好就抗着吧,看你能抗多久。”几分钟后,几位被警察推搡得满头大汗的老人终于精疲力竭,警察们趁机强行将其押入警车,鸣着警笛往华阴方向驶去……

陈永全说,人们在清明节缅怀亲朋好友,祭奠扫墓,这是炎黄子孙的传统习俗和公民的自由权力,在清明节找医生看病或者办一些私事,这也是公民自由,为什么人民公安要这样对待老百姓,随意践踏宪法,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

这场面令几位过路人愤怒不已:“警察逮人不出示证件,警车无车牌号,这算哪门子执法?”

“治理整顿”扫墓中,也有“文明执法”的。

4月5日早上,大荔县平民乡豫安村王根仓、六里村程振海、仁兴村王春明及聂小二、新建村马连保及刘桂粉等六人前往华县赤水扫墓时搭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当时,车上还坐着一位怀抱小孩的妇女,小孩患了急病,需尽快赶到县城医院救治。没料想,车行至平民乡丁字路口时,被大荔县一位副县长亲自指挥的政府干部和公安人员截住。

副县长始终坐在小轿车里指挥,专门有人为他来回传话。副县长很“文明”——不是让干部和警察出面从客车上把移民拉下来,而是让客车司机和售票员出面把移民赶下车。司机颇显为难地解释说:“我们是搞客运经营的,任何人都有权乘坐我们的公共汽车。我们司售人员只有运载乘客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拒载乘客的权利,更无权把乘客赶下车。”

副县长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点燃一支香烟,仰躺在小车里吞云驾雾起来,看也不看司机一眼。司机见状,赶紧又说:“如果你们认为某些乘客有问题,你们出面把他们弄下车就行了。我们司售人员实在不能去赶乘客啊。”抱小孩的妇女也凑过去哀求:“县长,你行行好吧,娃病得厉害……”

副县长伸出右手把烟灰弹在车外,又从鼻孔哼了一声,然后仍旧看也不看司机和那妇女一眼就将车窗摇上,任凭妇女的乞求多么可怜,任凭小孩的哭叫声刺人心扉,任凭车上的乘客和司机多么着急,“父母官”依然若无其事,泰然处之。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乘客们焦躁不安地等待,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孩在病痛中煎熬。

副县长过足了烟瘾,干脆躺在轿车里闭目养神。

小孩的哇哇哭声和妇女的苦苦哀求触痛了车上几位移民的同情心,他们主动走下车,让司机赶快把患病小孩送到医院去抢救。

客车轰鸣着开走了,副县长这才睁开眼睛,将几个不知所措的移民瞥了一眼,脸上浮出了得意的笑容……

《中国信息中心》和《观察》报道了库区的清明节事件后,网友纷纷评论:

网友:石湖书生299-2007-04-2015:51

扫墓不是中国正常的习俗吗?如果属实,这不把人民推向了对立面吗?狗官当诛。

网友:行道人-2007-04-2020:45

愚蠢的政府官员!

网友:黄山来客-2007-04-2117:01

建议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把《宪法》好好学一学,提高一下自己的法制观念,不要再干违法的恶事了。

网友:同情心-2007-04-2117:14

陕西三门峡库区移民乃是中国的弱势群体,当地政府怎么能对这些穷苦百姓实施暴力呢?!太有点霸道和欺负人了……

50、“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被华阴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的案犯叫张三民,华阴市北社乡新姚村农民,也是当年响应号召迁到白水县大洋乡的移民。

与他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同案犯还有四人——陈思忠(现年70岁,残疾人)、郗新继、党步升和张礼放。几人皆系华阴市移民。后二位后来被华阴市公安局训斥后宽大处理,前二位则被“法办”。

对自己的“犯罪动机”和“犯罪过程”,张三民作了这样的介绍:华阴市公安局定自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罪的全部证据就是到北京上访,而导致这次上访的原因仍是移民土地和政府补助移民的款项问题。特别是2003年洪灾后,尽管媒体对陕西有关方面占用救灾款等问题进行了揭露,但问题仍没有真正得到解决。2007年11月23日,陈思忠、郗新继、张三民等五人赴京,到国家水利部、信访局反映这方面的问题。

上访非常顺利。2007年11月24日,国家信访局例行公事地给张三民等人填写了一个格式化的批复:“你们来访反映的事项,我们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转送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处理。”

张三民等五人如获至宝,当天就回到了华阴。好事还不止这些——刚回到华阴,便来了两个自称是国土资源部某报的李记者,说愿意帮移民在媒体上说话,要张三民等人搞一个土地登记表,把每家的土地拥有和使用情况逐一统计,他们可以反映到国土资源部。

“统计后,连我们自己都感到吃惊,以前,只知道移民使用的土地太少,可谁也没想到会少到这种程度!”提到统计结果,张三民有些无法控制内心激动,“新姚村人均1.5亩,北社村的土地被洪水淹没后只有人均0.7亩可以耕种,土洛坊村人均1.6亩,行洪淹没区的北社东莱栅村、南莱栅村人均1.7亩,被洪水淹没的人均达到0.7亩……”

张三民等人把自己统计到的数字提供给了李记者。这组数据很快被李记者在网上公布出来。

“1985年,国务院的29号文件规定,15万返库移民必须人均有两亩可耕地,可如今,返库移民还不到一半,而得到的可耕地却如此之少,十多万亩土地都集中在各级政府干部手中发包渔利!”

张三民指出,剩余的大量土地是官员腐败的祸根。20多年来,当地政府对外出租承包,仅每年出租土地收入就达4000万至6000万元,但此收入并未列入移民经费或使用于移民。因此,当地官员利用土地疯狂地敛财、作弊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移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讲到激动处,张三民一擂桌子,“绝不能让那些官员用原本属于我们移民的土地去承包赚钱。我们要收回属于我们移民的土地!”

2007年12月中旬,一条消息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

“12月12日,7万三门峡库区农民在网上向全国人民发出告示,公告中指出,对于长期被各级官员侵占私分的15万亩土地,农民拥有所有权。他们将组织起来直接按农民平均亩数划归各户永久占有,结束各级官员多年来的非法占有私分行为……”

很快,网上有了另一条新闻——“移民索要土地权招来祸端,当移民索要库区土地所有权的公告在网上公开发布后,便立即遭到了地方政府一连串的严厉打击和制裁。”

张三民和陈思忠、郗新继等人从12月2日开始挨家挨户进行调查,刚进行了三天,就遭到公安机关的强行阻扰,部分村的调查资料被没收;12月4日,华阴市联络签名的移民代表陈思忠、郗新继在未看见传唤证或拘留证的情况下被公安抓捕,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10天。

2007年12月14日,是陈思忠、郗新继行政拘留“刑满”释放的日子,数百移民到看守所迎接两个老汉出牢,却被告知要等上级指示才能放人。12月15日,上级有了新的“指示”——陈思忠、郗新继的罪名升级了,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陈思忠和郗新继签署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张三民说:“陈思忠、郗新继被抓后,只有我出面去过问国家信访局的批复落实情况了。”通过了解,批复从省里转到了渭南市,渭南市又转到了华阴市。张三民苦笑着说:“我星期一去市信访局问处理结果,他们让我星期二去,星期二他们又叫我星期三去,星期三他们又说礼拜四才有空。就这样,一个星期被他们拖完了。”

后来,张三民才明白,市信访局之所以日复一日地敷衍自己,实际上是为有关部门争取时间搜集自己的“犯罪证据”。

12月16日,“证据”齐了,张三民被华阴市公安带走。刑事拘留证上填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第二天,办案人员又给他加了一条罪名——他们告诉为张三民送换洗衣服的老婆:“抓张三民是因为他到北京上访,严重影响了2008年的奥运会”——其时,距2008年8月8日的奥运会还有近9个月之久。

张三民“落网”后,办案单位当即进行了审讯。审讯由华阴市公安局和国安局共同进行。共审了两天。审讯内容除调查“犯罪事实”,作案经过,作案手段及工具,了解“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团伙成员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的主从关系、分工情况、活动情况等等细节外,国安人员还在讲清犯罪危害,说服案犯认罪方面作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国安局的老陈语重心长地对张三民说:“三民啊,不管过去在移民过程中政府有多少失误,让你们受了多大委屈,遭了多少罪,也不管库区的土地问题,移民资金问题有多少漏洞,你对库区领导有多大意见,但你家旧社会是贫农,毕竟是共产党解放了你吧,你对党总还是有感情的吧?”

讲到这里,老陈停下来盯着张三民。张三民赶紧点点头。老陈这才继续说:“这就对了。可你们告的那些事都是我们政府内部的事,是一家人的事,家丑不可外扬,你们怎么可以把一些干部转让土地的事和村民土地不足的事弄去上网呢?让外国人都知道了我们的事!”张三民正要分辩,老陈一摆手打断说:“你不用诡辩,不管怎么说,你干这事,从轻处说,是你们法律意识差,干了亲者痛、仇者快的糊涂事,属于冲动型犯罪。往重处说,你们这是不折不扣的出卖国家机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你明不明白……”

张三民并没有明白,“老陈一席话,听得我稀里糊涂。虽不同意他的说法,但我自知这次是在劫难逃。”

果然不出张三民所料,“上边”某领导对张三民等人的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一定要当作最大的事情给予关注,任何人不得就事件性质乱表态,渭南市要及时准确掌握动态,一定要以打击犯罪的实际行动做好当前库区稳定工作……

华阴市下达的命令是:不准灾民及移民与外界接触,更不允许与媒体接触,对重点人物要盯死看牢,严加管束,如出现灾民及移民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的责任。

2007年,公安机关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者张三民等人的严厉打击和各级领导的表态,惊得有相似“罪行”的库区“要犯”四下逃散。

12月14日,大荔县马连保(73岁)得知华阴市几名移民被抓后立即逃离家乡,因害怕公安人员在汽车站拦截,他借了亲友一辆自行车走小路逃亡。

大荔县移民代表许连中,也逃亡外地,一直不敢回家。

大荔县移民代表赵德龙(80岁),被乡政府叫去谈了几次话,并对其宣布了种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同时,乡上还安排专人对他一直实施监控……

张三民是个“明白人”,他告诉记者:“我犯的是与林彪一样大的重罪。”

张三民虽自知“罪孽深重”,并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但检察院不成全他,公安几次报捕,皆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退案补充侦查。有上级指示而无法律支撑的公安局、国安局无可奈何,只得于2008年元月初让陈思忠、郗新继和张三民三人分别走了“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

人虽放了,但陈思忠、郗新继和张三民同他们的亲人却更加紧张,因释放他们时,担保人是他们的儿女或妻子。公安局的人说:“1、不得远离村舍,保证随叫随到;2、不得再进行上访。若违犯其中任何一条,本人和担保人同罪。”几家人都担心,万一哪天公安不高兴了,随便找个借口抓人怎么办!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一位记者采访了张三民,公安机关获悉后便去抓他,张三民闻讯逃之夭夭,从此很久都不敢回家。这下可害苦了他的家人,三天两头被叫去训话,过几天便会遭到突然搜查……

华阴市华西镇华西村郗继祖,先后被公安机关传讯了5次,镇上对他实施全天候监控,政府干部还不间断地到他家进行检查和讯问,就连他出外走亲戚也被监控人员跟着去跟着回。

据知情人介绍,自索要土地所有权公告发布两个多月来,起码有60多名移民先后被当地乡政府、派出所或公安局叫去训话,库区政府和公安机关部署的数百名党政干部、公安警察及雇佣人员在移民居住区巡逻,并对其电话实施监听。移民痛苦地说:“我们现在连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整天都是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不知道哪一天又要轮到自己被抓去坐牢了,这样的日子怎么让人安居乐业呀?”

躲了些日子后,张三民等人发现光躲也不是个办法,得把自己的冤讲出来,请“上面”给予公断。于是,2008年8月,张三民向渭南市公安局法制处、陕西省公安厅法制处、公安部法制局寄去了《关于对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请求复议的报告》,报告简要而真切地讲述自己的初衷,申述只想种地,绝无它图的本意。

“中国的弱势群体是农民,我们移民也是农民,且是农民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我们只想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只想有地可种,移民并没有军队和枪炮,所以我们从来就没有想象过要颠覆国家政权而由我们移民篡夺和掌握执政理国的大权,连做梦也没有想过呀!

“并且,我们上访反映的问题也绝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内容。我和陈思忠等五人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局反映的是移民所分得的土地少于国家规定每人平均2亩的标准,这其中还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属于防洪坝以内易于淹没的土地,这类土地只不过是保种不保收的土地。对我们反映的问题,国务院信访局批转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处理解决,并在当时打电话通知了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我们回来后,便带着国务院信访局的介绍信去找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写信给渭南市信访局办理。我们去找渭南市信访局,他们又写信给华阴市政府。华阴市政府接到渭南市信访局的介绍信后,告诉我们下周一进行面谈。

“就在华阴市政府安排下周一与我们进行面谈的前两天——华阴市的某领导却指示公安局将我押入了看守所。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我关押20天,随后又以取保候审一年而释放我回家。

“最重要的是,我们上访所接触的人绝对不会听我们的‘煽动’而去‘颠覆国家政权’的——国务院信访局的工作人员、省信访局的领导、渭南和华阴的信访局干部,会听我们几个移民的‘煽动’?会跟我们去颠覆国家政权?给我们定这个罪名的公安局的人他们自己相信吗?”

张三民在“报告”中说:给他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是错误的。“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必然是暗中行动,诸如:暗中成立反动组织,暗中拟定反动纲领,暗中分工各执其事等等。以此来对照我们的行为,我们是代表广大移民群众的利益而向各级政府公开反映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且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们捏造的。在我们上访过程中,上至国务院,下至华阴市政府,各级政府都接待了我们。试想,我们若是想颠覆国家政权,岂敢这样公开化的去上访、去反映吗?我们之所以敢向上级政府反映问题,就是信任上级政府,各级政府对我们的接待,也体现了政府对我们老百姓的关怀和乐于接受群众意见的负责精神。

“故我们认为:我们的行为是得到了国务院及其各级政府认可的,而不是见不得的人的,更不是什么犯罪。倘若是依据我们几个人的联合上访,就应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话,那麽宪法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就成了摆设吗?这样做岂不成了以法戏弄人民吗?我们相信宪法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永远都不会改变。基于对宪法的完全信任,我才向你们提请复议此案……”

张三民的复议报告交上去两年多了,没有人理睬他。

51、“非法获取国家机密”

这是一个串案。华阴市公安和国安侦办张三民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时牵出了张应龙“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案。

办案人员曾骂“嫌疑人”张应龙“在华阴移民中煽阴风,点鬼火,与政府作对,罪不可赦”。因为“罪”大,张应龙在库区也是一个“在家有人守着,出门有人跟着,一有风吹草动就有人惦记着”的主儿。他不以为忧,反以为乐,逢人便自我擡举说:我在华阴是受当地政府“一级保护”的人物。

库区的“一级保护”非常严密。2001年1月3日,渭南市移民局的一份材料说,在落实对一些移民代表的帮教责任制时,当地政府采取“盯准包死”的办法。这个办法的具体实施是:移民局一位领导包一个乡镇,乡镇领导包一个村,对移民代表采取“三包一”。此外,他们还采取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办法”,根据地方政府和移民部门多年来对付移民“闹事”的经验,发明创造了“三防”、“三监”与“三陪”的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法。“三防”即:防移民聚会,防移民上访,防移民同媒体接触;“三监”即:监视移民行踪,监听移民电话,监控移民活动;“三陪”即:陪移民吃饭,陪移民聊天,陪移民外出办私事。

记者曾在库区体验过一次“三监”与“三陪”。那是2008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听说库区平时看得严,记者专门挑春节期间前去采访,以避免遇上当地政府的“三陪”。那天下雪,我们进村时路上无人,静悄悄的。记者在张应龙家采访了多个悄悄“潜入”张家的移民。

移民频繁进入张家终于惊动了“三监”的干部,张三民接受采访后回家,走到村口忽见一辆面包车停在那里,四个干部摸样的人朝张应龙家指指点点。凭经验,张三民知道遇上“三监”了。他马上给张应龙打电话告诉了这一情况。

果然,很快有人敲门。张应龙隔着门问:“谁?”

“老张,开开门,我是李某。”

李某是负责“三监”的村委干部,张应龙一听便火:“干啥!”来人说拜年。张应龙笑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免了,请回吧!”

一会儿,“李村委”又敲门,记者等人都以为难逃“三监”们的“三陪”了。危急中,张应龙猛地打开门,对“李村委”劈头盖脸地一顿臭骂。张应龙的怒骂镇住了“李村委”——他低声细气地对张应龙说:“老张,你陪客去吧,我去给乡上的人说是你家的亲戚拜年来了。”

“李村委”走后一会儿,村口的面包车开走了,张应龙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告诉记者,自摊上“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案后,这种“三监”就没有停止过。他有点埋怨张三民,说自己这一案子的线索来源于张三民案的一份文件,那文件的上端模模糊糊地印有“秘密”二字。某办案人员发现这份材料之初并未在意,顺手扔到了一边,在整理卷宗材料时,这份材料上那两个已非常模糊的字再次跳入这位办案人员的眼帘,职业敏感使他两眼一亮:既然是秘密文件,那就是国家机密,一个普通老百姓是无资格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的,你无权持有而持有了,就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就应受到法律制裁……

华阴的法治理论和定罪逻辑就这样随意而简单!

张应龙说,这样的逻辑把还蒙在鼓里的我“拔高”到了嫌疑人的高度。事后,某办案人员在经验材料中说:“以铁打千层皮的精神仔细审查案件材料,从蛛丝马迹中寻找可疑线索,终于使差点被忽略了的张应龙案浮出了水面。”年底工作总结时,渭南市和华阴市的办案人员也都借该案充分发挥,“深挖细查,从细微处发现犯罪线索”,“智破串案,维护库区稳定”之类的材料很是红火了一阵子。

其实,张应龙“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的那份材料大概全国有很多人都知道——就是本书前边多次提到的那份中办发(1985)29号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通知》”——即中央同意从部队农场和国营农场抽30万亩土地安置15万移民的29号文件。2007年11月23日,张三民、陈思忠等人赴京上访时曾经找过张应龙征求向“上边”反映些什么问题,临走,见张应龙处有一份因多次复印已模糊不清的29号文件,考虑到北京反映情况时也许派得上用场,就顺便复印了一份。因这个模模糊糊的复印件上有“秘密”二字,所以成了办案人员一石二鸟的武器——不仅成了张三民的“罪证”,也差点成了张应龙牢狱之灾的祸根。

张应龙不认为是那份模糊的文件给自己惹了祸,他说:“我既是移民代表,又是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因经常与移民一起上访,还帮移民打官司,早就是当地政府除之而后快的对象。他们不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来法办我,也会以其他罪名来治我。欲加其罪,何患无词?”

这个曾经的“法律工作者”凭着他在与法律打交道期间对个别“执法者”的了解发表着自己对此案侦办过程的评价。“一切都是执法者以执法的名义把法律搞乱了!”他苦着脸,像背诵诗词一样背诵着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当代八乱》,“大棚把季节搞乱了,关系把程序搞乱了,级别把能力搞乱了,办案的把法律搞乱了,保安把治安搞乱了,银子把官场搞乱了,事故把交通搞乱了,小姐把辈份搞乱了。”

记者大笑。张应龙不笑。继续虎着脸用有些沉重的语调发表着感慨,“我们渭南,特别是华阴这个地方,一切都的确是他们搞乱了的。你别用这种怀疑的眼光瞪着我,在我们这里,政府和执法部门对移民的执法,社会政治生态平衡,人与人之间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就是这样荒诞而又实在地存在着。啥事都乱搞一通……”

尽管当了数年的“法律工作者”,但2008年1月27日下午两点,华阴市、渭南市两级联合办案组抓张应龙“进去”时,他并不知道执法者们在对自己的事情也在“乱整一通”。事后,他承认,“几个单位的那麽多执法人员来审讯我,连渭南市某局的陈支队长都来了,当时还真有点紧张。心想这次恐怕在劫难逃了。更重要的是,我虽是法律工作者,但我根本就不知道秘密、机密、绝密的保密级别和时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知三者间的保密关系,也从来没有接触过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这样的案件,所以,某局的人说,管你有没有犯罪故意,也不管你获取涉密文件后是否造成危害,只要你获取了,这一罪名就成立,判你几年就毫无问题,当时,我还真有些吃不准了……”

不知道29号文件是否属于秘密文件,也不知道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构成要件的张应龙凭职业的敏感感觉到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于是,他以“法律工作者”的职业本能脚慌手乱地招架、应对着攻势凌厉的审讯,给自己作无罪辩护。

他给办案人员解释说,那份29号文件是自己从一个姓王的移民处复印来的。据说,这份文件最早是渭南和华阴、大荔几个县的党政领导与移民干部传达到移民中的,在传达中还给移民复印了文件,目的是为了让移民看到中央的东西,便于作思想工作。如果要追究泄密,首先应追究这些党政领导和移民干部。你们办案怎么本末倒置,不去抓泄密的源头,而来跟知情的移民过不去?他还辩解:“29号文件被三门峡库区移民称为移民大法,在几十万移民中基本上是家喻户晓,复印、保存这份文件的移民少说也有数万人。那麽多人都有这份文件,为什么单独追究我一个人?有点执法不公吧……

办案人员一拍桌子,用几乎是从牙缝里迸出的声音怒斥道:“你放屁!胡说!诡辩!顽固不化只会被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把你击败……”

张应龙心里不服,但办案人员的阵势使他他不敢再“诡辩”了——眼下,要想躲避“专政的铁拳”,他唯一能作的就是低着头,任由办案人员轻蔑而又放肆地训斥、怒骂,用一个弱者的沉默、屈辱去保证那些以执法者尽情地发泄,以此换取一个平民百姓暂时的安全。

后来,被训斥、怒骂得垂头丧气的张应龙回到家呆在那里“闷”了许久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奶奶的,我犯的究竟是不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

带着一肚子的憋屈和不服,他翻箱倒柜地查起了资料。最后,从法律资料中,张应龙终于找到了自己并非涉嫌犯罪,也没有“放屁、诡辩和胡说”的根据——从1990年9月19日国家保密局第二号令(即《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中得知,2007年,张三民复印29号文件时,该文件早就不是秘密文件了。

张应龙找出一份已折叠得皱巴巴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神情专注地给记者朗读起来,“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念到这里,张应龙扳着指头计算道:“1985年制定的29号文件,到2007年已22年,解密时间已超过12年。”

“29号文件脱密的时间还不能这样算,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这个文件早在1986年就解密了。”张应龙所说的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事项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

回忆一下1986年,根据中央的要求,渭南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们把29号文件宣传得家喻户晓的情形,的确符合这个“第十一条”的规定。

张应龙说:搞清楚这些保密规定后,我非常吃惊:一般百姓不知道这一保密规定,难道办我“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案的执法人员也不知道?华阴的执法人员不知道,渭南去指导办案的陈支队长等人也不知道?是我不幸遇上了一伙不学无术的执法庸才,还是“执法者”们明知法律规定而故意指鹿为马?

张应龙认为,这些因素在当时都是有可能存在的,只是自己无法搞清而已,只是在自己不知道保密规定前不敢朝这些方面想象而已。当时,对办案人员心存畏惧的张应龙壮着胆子与其交锋,地位、身份的不对称使他在气势、心理承受等方面都处于了劣势,没有几个回合,他便败下阵来,无招架之力的他只能耷拉着脑袋,把沉默当成一种武器去抵挡对付漫长的审讯了。

可能是想彻底摧毁张应龙的思想防线,办案人员又抛出了张的另一“罪证”——非法集会。这一“罪证”说的是2006年,张应龙等人组织全渭南市13个县市区的移民代表在澄城县开会,准备闹事的事。

“张应龙,你交代,是不是事实?”办案人员一拍桌子厉声喝问。当时已沉默多时的张应龙一惊,拍着脑袋想了很久才说:“那次开会我是去了,但参加会议的没有13个县市区的移民代表,只有4个县的移民代表参加。还有就是会议不是我召集的。我只认得参会者中的陈思忠、马连保等六人,参加会议的有几十号人,如果是我组织的会议,我会认不得那些人?”

就这一问题,审讯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审讯者虽老呵斥张应龙“狡辩抵赖,顽固不化”,但又找不出“狡辩抵赖”这方面的确凿证据,只好在作出“这次会议是非法集会,要受到法律追究”这样的结论后,又把审讯的重点转移到关于张应龙成立“非法组织”的问题上。审讯者要张应龙自己讲,是否成立过什么非法组织,什么时候成立的,这个组织叫什么名字,有哪些人参加,谁是这个组织的领导,开展过哪些非法活动……

办案人员说,这可是给你的一个立功的机会。交代了可以从宽处理,再执迷不悟不但要数罪并罚,而且要从重从严惩罚!

张应龙“没有珍惜这个立功的机会”,他咬定自己肯定没有成立过什么非法组织。办案人员只好点破,“你成没成立过三门峡库区华阴移民问题研究小组?这就是非法组织!”张应龙忍不住笑了,“移民中那麽多问题得不到解决,移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找几个人一起研究一下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怎么就违法了呢?并且,我到西北政法大学我的老师那里问过,他们也认为民间以研究问题为主的组织是合法的……”

办案人员呵斥说,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们说你违法就违法了!

张应龙还击以不屑:可惜法律不是你们家里制定的。

凌晨3点,所有办案人员都审得呵欠连天时,张应龙仍“顽固不化”,专案组负责人只好宣布:“张应龙,再给你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你先回家去好好自省,什么时候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了,我们再找你。”

张应龙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2008年2月3日,他因此又被渭南、华阴的办案人员传唤。三位办案人员针对第一次审讯的三个问题从中午12点审问到晚上7点,审来审去,审得张应龙失去了耐心,“你们总说我犯罪了,犯了罪就逮捕嘛!”

办案人员也火了:“逮捕你只是时间早晚的事。花岗石脑袋,先滚回去!”

52、“唯一的胜利者”

三次“落网”,又三次被“无罪释放”,并由公、检、法出具法律文书向其认错致歉、“消除不良影响”,最后一次,法院还判决当地政府“行政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结局,在三门峡库区现已繁衍到60多万的移民中,在被当地政府和公、检、法“治理”过的无数“返库案件”中纯属绝无仅有。

有人说,这位“三进宫者”是几十万移民与当地政府斗法”的“唯一胜利者。”

采访时,华阴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在评判这个结局时却以不知是幽默还是不服的口气说出了四个字:“漏网之鱼!”

那位官员所说的“漏网之鱼”叫董生鑫,华阴市五方乡高家村人,生于1947年,在返库移民代表中属“壮年派”。

董生鑫出生于一个四代行武之家。他的曾祖父在清朝时便为朝廷官兵,此后代代以从军为业,到了董生鑫的父辈,职业军人的生涯被其发挥到了极致——董生鑫的父亲1938年曾任国民党第19军副军长,驻扎甘肃平凉。

到了董生鑫的几个哥哥,董家的军队序列变得混乱起来:大哥董明慧由地下共产党成为八路军团长,1944年,在对日作战中,浴血山西,战死沙场。而另两个哥哥,则因系国民党铁血团骨干,1950年被共产党镇压于华阴。

几个儿子的结局使父亲厌恶了军人的职业,他不想董家最小的儿子董生鑫再在充满血腥的军营里成为党派之争的牺牲品,他要将天生聪慧的小儿子培养成关中文雅之士。

董生鑫生不逢时。1959年,董生鑫因我们熟悉的“迁一家,保千家”而随父母和姐姐去蒲城高阳镇佛头村时,还只是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据董家的邻居们回忆,在董家七八个儿女中,这个最小的儿子读书聪慧勤奋,极有天赋,每年总能给父母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有算命先生断言:这董家小儿将来前程无量,必成气候。但到蒲城后,艰难的生活环境和无以复加的贫困却无情地断送了董家小儿子的“前程”和“气候”——小学六年级的学历成了他学业中的最后一张文凭,之后,他务农种地,早早结婚生子,担起了养家糊口之责。

尽管自幼便在农村摸爬滚打,但流淌着军人血液的董生鑫却在父辈的耳濡目染中形成了军人的品质和性格,让人感受到人世间的另一种勇气与豪迈:宠荣不惊,百折不饶。

他的卧室门上有一幅对联:宠辱不惊,任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看天上云卷云舒。

对这幅对联的解释,董生鑫说了很多很多,但给记者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这样的意思:虽然人与人的地位不同,但人与人的灵魂是平等的,总有一天,人们要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所以,应以一种平常心面对人生,面对社会,面对生活……

董生鑫对京剧唱腔几乎是一窍不通,可这个缺乏音乐细胞的老汉却偏偏痴迷孟广禄、赵葆秀、于魁智等京剧名旦演唱的京腔唱段《我是中国人》。采访时,他家“迎宾”的音乐是这个段子,他车里的唱片也老放这个段子。音乐一响,他还总是摇头晃脑地用他那沙哑而干涩的嗓门跟着哼唱:

……我是中国人,
历经劫难不顾身。
生死离别寻常事,
百代忠良报国恩。

……我是中国人,
梅花品德日月魂。
千红万紫随风去,
唯有玉壶照冰心……

唱到最后一段,董生鑫更加神情肃穆,声音一下升高变细并有些颤抖,身子微微晃动,右手还不由自主地比划着。

……我是中国人,
浩然正气满乾坤。
自信生来有傲骨,
不在人前矮三分……

说实话,在董生鑫投入地哼唱这段京腔时,记者并没有产生什么美感,甚至还觉得他唱得跑腔跑调,有些难听。但我仍被一种东西深深感染和打动着——他痴迷和热爱的也许并不是什么京剧唱腔,他追崇的也绝非名星名旦,他是在不断重复和牢牢铭记唱段里的歌词,他是在推崇和追求那些词句中的境界和精髓。

这个历尽磨难的移民老汉追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是“历经劫难不顾身,生死离别寻常事,百代忠良报国恩”的爱国情操?还是“梅花品德日月魂,千红万紫随风去,唯有玉壶照冰心”的忠贞情怀?或者是“浩然正气满乾坤,自信生来有傲骨,不在人前矮三分”的民族气节?

在几天的采访接触中,记者逐渐意识到:董生鑫是在故意向记者传达一种信息,他是想告诉记者:移民就有“历经劫难不顾身,百代忠良报国恩”这样的爱国情操——不管母亲怎么对不起儿女,儿女对母亲的“孝敬”和忠贞是不会改变的。移民自有移民的性格和品德,特别是他董生鑫就有“自信生来有傲骨,不在人前矮三分”这样的性格和气节……

就是这种性格,使得董生鑫在面临当地政府非法的打压和“治理”时奋起反抗,据理力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和移民的合法权益,从政府“治理”的“法网”中一次次“漏网”。

1987年,移民从在蒲城县返迁回华阴库区时,在移民中极有威信的董生鑫被“组织上”安排为五方乡高家村村长。

很快,“组织上”为这种安排后悔了——董生鑫凭能力而自负,人在“官场”却处处与移民搞在一起,受“组织”恩惠但不思“服从”,身为干部却傲骨十足,老不与“上面”保持一致。特别是1989年,村台选址时,他认为“上面”所选建村台的地方地势太低,容易遭到水淹,而拒绝在选址决定上签字。接着,“组织上”还没有说什么,他倒先“炒”了“上面”的“鱿鱼”,辞职不干好多人求之不得的村长了。

后来的事情证明董生鑫的对抗正确——2003年的洪灾,大水涌进了“上面”选定的村台,使村民蒙受不少损失。

鉴于董生鑫的“正确”和他在移民中的威信,1992年,他再次被“扶上马”成为高家村村主任。走马上任后,董生鑫并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他一边处理上届村主任在工作上遗留下来的有关问题,一边处理自己公安间已“缠绵”了三年多的官司……

1989年7月19日,有人为了“教训”在村台选址和移民安置、土地等问题上不听话的董生鑫,找五六人将其打伤。当天,派出所不但不处理凶手,相反,在没有任何案件材料和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张拘留证将遍体鳞伤的董生鑫关进了看守所——一关就是142天。后来,华阴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宏琦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在局里研究案件时提出来,华阴市公安局才让看守所将董生鑫“赶”出了监舍——释放时,董生鑫死活不肯走,非要讨个说法不可,几个看守人员不由分说,将他连拉带推地“放”出去后,“咣”地把铁门重重关上。

关押没有理由,释放也没有说法。董生鑫生来就不习惯任人宰割和欺压,对这种随意和毫无根据的“治理”,他更是深恶痛绝。他身上那种“自信生来有傲骨,不在人前矮三分”的性格再次凸显。从看守所出去后,董生鑫基本上是一个礼拜去华阴和渭南上访申诉一次,一个月去西安的省信访局“拜访”一次。他还到西北政法大学请教教授专家。他的遭遇引起了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牟某的同情和全力相助。牟教授将董生鑫的申诉材料送到省人代会,送给了省委书记和省长。

在唯上是从,看领导脸色办事的官场,唯有上级的批示管用。牟教授为董生鑫开辟的上层路线很快奏效:省人大就董生鑫一案给省公安厅立了一个议案。省公安厅厅长马上批示当时的渭南地区的公安处处长:认真处理解决后将结果上报。渭南地区公安处处长立即指示:妥善解决,速报结果。

这下,轮到当初无情“治理”董生鑫的华阴公安局和市里的官员们给董生鑫说好话了。董生鑫回忆说:接连12天,他们天天都上门来认错悔过,赔礼道歉,并硬要给我赔偿1.8万元。看他们笑容可掬,点头哈腰的样子,我实在有些恶心,就同意了了断此事……

这次146天冤狱的最后结果是:华阴市公安局和有关官员在五方乡的大会上和全县的广播、电视里公开为他平反纠错,向他赔礼道歉。1992年8月10日,市公安局还作出了阴公办(92)38号决定。这份下发五方乡政府,抄报渭南地区公安处、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等官员的“关于纠正董生鑫同志被错误收押的处理决定”说:渭南地区公安处,渭地公办字(1992)第22号《关于对董生鑫上访一案的处理意见》中指出:“1989年7月,华阴市公安局以打架斗殴和煽动闹事将董生鑫收审是错误的。对董生鑫的收审决定应予以纠正。”

市公安局对地区公安处对董生鑫一案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依照有错必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就董生鑫同志被错误收审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公开纠正对董生鑫同志错误收审的决定。

二、依照有关规定,一次性赔偿董生鑫被错误收审142天和1990年以来董生鑫上访期间的各项经济损失。

三、对董生鑫同志被错误收审表示歉意,并深刻吸取这一教训,在今后的执法中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明白,这个决定虽是以市公安局的名义发出的,但伤的却是市里有关领导的尊严和权威。”142天牢狱之灾换来的胜利,使董生鑫内心充满了惶恐和不安,他预感到了这“胜利”背后潜伏着的不详与危机。他说:“我知道,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更不会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1992年,冤案在市里有关领导操纵下再次发生。1995年,高家村有四个组因与咸阳市某种子公司超大穗小麦培育造成损失2.6万元。四个组的组长找到时任村主任的董生鑫商量,大家决定,这个损失款2.6万元谁去要来了,就只给单位交两万,剩余的6000元归收款人所有。

钱被董生鑫要回来了。他按当初的决定留下了6000元。“根据群众举报”,华阴市检察院对董生鑫进行了立案侦查……

1997年3月14日,华阴市检察院的阴检办经字(1997)02号查处结论称:法庭上,高家村副村主任李中尧,组长王慧明、李春厚、张百忍等人举证:索赔前曾议论说过:只要能要回2万元,超出部分归个人所有。法庭当庭宣布董生鑫无罪。据此,检察机关认为董生鑫要款个人所得的6000元不能按犯罪处理。向有关方面通报,消除不良影响……

再次被“无罪释放”的董生鑫没有因为免除了“二进宫”的灾难而心生悔意或从此胆怯害怕,他依旧没有停止当地干部认为属于不轨的那些“违法活动”。1992年,省里给每户移民补助5000元,扶持盖房。但华阴等县的政府干部以“利息”、“手续费”层层克扣。一些移民只得到了一部分,一些移民一分钱都未得到。1998年,问题被董生鑫等人举报,省里知道后对地方官员们进行了严厉批评。被批评的地方官员们心中的怒火自然要冲董生鑫发泄:当年的8月,五方乡政府通知董生鑫的大儿媳到乡里检查是否怀孕,董生鑫的二儿“觉得副村长故意找茬”,便同其打了起来。9月7日,华阴市的《华山报》以“五方乡迅速处理一起殴打计生干部事件”为题报道了这次打架的结局:“……为了维护国策的尊严,为今后计划生育工作铺平道路,现已将董生鑫父子殴打计生干部一案交由公安机关查处。对董的二儿子董某行政拘留15日……”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董生鑫告诉记者:欧洲的名言说,老百姓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但五方乡的官员们却拆了我的房子。8月28日,派出所通知我去谈话,五方乡政府出动40余人以违反计划生育为名将我家的房子夷为平地。董生鑫说到这样一个情节:乡政府一干部事后为了强调自己的做法正确,还对董说,拆了你的房子又怎样,拆前就给市委某某领导汇报了的……

1998年9月4日,陕西的《华商报》报道了强拆房屋一事。当月的23日,该报的一则消息又这样披露了官方对此事的态度:

“……毁房后,五方乡政府曾就其作法向华阴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了一份《情况反映》,其中谈到对董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搬运董家财物30件(部),现金560元,拆毁房屋二间,毁坏瓦房三间’。并认为‘乡政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正确的,维护了法纪尊严,声张了正义’。

“尽管如此,在9月10日晚召开的华阴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上,这种作法仍被认为‘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肃处理’。该会议纪要的第四条指出:乡政府的强制措施在执行中欠妥,行为过激,应予以批评和纠正。纠正的具体做法是,‘由市物价局对董生鑫房屋损失情况进行评估,赔偿问题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协调处理’……”

对市政府表现出的姿态,社会反应冷淡。一位知情说,这完全是以装腔作势的姿态掩人耳目。华阴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集新谈到此事时打比喻说:“这是猫哭耗子。”老书记认为:五方乡的行为事前是得到市里个别领导认可的,见事情闹大了,就出个会议纪要来表示姿态,洗清自己……

也许是深知事件背后的内幕或缺乏证据,绝大多数华阴人只能静观事态动向,连像李集新这样老资格的领导干部也没敢站出来替董生鑫“出头”。他说,当时,我们只能暗中同情像董生鑫这样的移民。

也有胆子大的。华阴市高级律师刘君臣表示:自己愿免费替董家打这场官司。这场官司打到1999年6月30日才“打”出了一份“华阴市法院行政判决书”。这份判决主要作了五项判决:

一、五方乡政府对董生鑫实施扣押财务,拆毁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五方乡政府应返还董生鑫被扣押的现金560元,并赔偿三轮车轮胎一只等物品价值733元;

三、五方乡政府赔偿董生鑫房屋损失共计3.2万元;

四、五方乡政府赔偿董生鑫因此事而产生的交通费、打印费共计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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