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17日讯】我爱人杨秋雨是2003年崇文区西草市拆迁户,当时因为拆迁不合理,没达成协议,然后拆迁办八个人砸门入室,把我爱人打伤。发生争执,我爱人被崇文区分局判刑两年六个月。
2005年12月19号获释回家,2006年回家后没有安置他,找当地政府要求回迁我们原来的被拆迁的房屋,但当地政府没安置。
2006年开始上访,2007年开始维权。走上维权的这条道,一直帮助全国各地的访民。等到2009年11月11号,因为帮助访民,在北京市治安总队门口,因为拍照被西城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刑拘30天,12月12号取保候审。回来以后接着为全国各地访民维权。
2010年3月8号,因为在天安门拍照,被崇文分局行政拘留10天。
4月8号 因为帮助北京拆迁户,被崇文分局又行政拘留10天。4月21号,因为到市区反映崇文分局警察开车撞人,又被北京市公安局信访,被崇文警察抓走又行政拘留10天。
5月1号,我爱人因为找我出来不到两个小时又被崇文分局警察拘留10天,前后拘留40天。
5月11号出来以后我就没见到人,无缘无故的就失踪了。
12月10号左右我爱人给我打电话让我接他,他当时是被崇文分局 XX派出所民警丁一和孙洪春副所长雇用的4个黑社会绑架,具体去哪他也不清楚,他当时是蒙着眼睛走的。
今年的1月份到3月份,帮助全国各地访民还是维权。1月17号组织全国各地访民悼念赵紫阳被东城警察跟踪。
2月到3月6号期间在南站为访民维权。3月6号因为在西单拍照,被西城分区警察行政拘留。
3月30号我才拿到拘留通知书,通知书写的是在西城分局看守所看押。我到西城看守所找过,他说杨秋雨不在这,我说那人到哪里去了,他说交给东城了,我说西城的看押票为什么在东城?他说因为东城有案子需要杨秋雨配合。
今年的4月13号,我接到东城给我开出的劳动教养票,杨秋雨被劳动教养两年。我对警察说,在刑法宪法当中公民拍照犯法吗?他们预审处处长说,不犯法。为什么拍照被判两年我不明白。我跟他发生质疑,今天我去,我拿出劳教票我要见我爱人,他们还是再三推阻,不让我们夫妻相见。
难道说我们拍照就是违法,我到现在也想不通。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警察为了定你的罪不择手段。
杨秋雨妻子:王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