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30日电)有鉴于雇主违反劳动基准法比率大增,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蒋乃辛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规定事业主如果累犯劳基法屡劝不听,主管机关可公布公司名称与负责人姓名。
蒋乃辛今天受访时表示,有些违反劳动基准法的重大案件,其实社会大众都不知道状况,相关主管单位检查罚款后,公司多以缴钱了事。他指出,部分事业单位违反劳动基准法比率大增,不仅损及劳工权益,还有影响公众安全之虞。
蒋乃辛说,但是现在企业很重视形象,因此提案对违反劳基法企业公布公司名称与负责人姓名,希望企业为顾及企业形象时,达到吓阻作用,督促企业遵守劳基法。他表示,公布企业名称与负责人姓名不是目的,最终还是希望企业能够遵守劳基法、保障劳工权益。
至于哪些企业应该被公布名称与负责人姓名,蒋乃辛说,对于罚款置之不理、累犯,或是罚款达到某个金额、违反规定达一定程度者,就应该公布,详细的规定还是需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订定相关法规处理。
此外,蒋乃辛的提案也大幅提高劳基法中罚款额度,以原本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锾(折合新台币为6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为例,就提高5倍为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蒋乃辛提案中表示,依照社会及经济变迁的实际情况,衡量当前国民所得及经济成长,都比民国73年劳基法立法时大幅成长,现行法令罚则偏低,没有吓阻作用。
蒋乃辛认为,事业单位与雇主的获益远大于罚金,常宁可缴交罚锾,不愿意依法落实劳基法,此举不但损及劳工权益,更可能影响公众安全,所以修法将相关处罚额度都予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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