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该不该遣返赖昌星?

【新唐人2011年7月19日讯】最近,从加拿大又传出要把远华案主角赖昌星遣返中国的消息。

赖昌星是中国政府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自1999年8月案发,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至今已经12年了。12年来,中国政府曾多次要求加拿大政府遣返赖昌星,但每次都不了了之。这次会不会遣返,尚有待观察。

有些人坚决反对把赖昌星引渡回中国,理由是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嫌犯很可能会遭受酷刑,得不到公正的审判。

这种观点失之片面。问题是,不只是赖昌星,所有逃到海外而被中国政府要求遣返的嫌犯都可能遭受酷刑,都可能得不到公正的审判,那么,我们是不是统统要保护,统统反对把他们遣返中国呢?如果这样的话,那岂不意味着任何嫌犯一旦逃离中国--除非到了中国司法独立哪一天--从此就逍遥法外了呢?试问,假如你的亲戚朋友被抢劫被强奸被杀害,别人该不该向员警报案?如果你以嫌犯可能受酷刑,得不到公正对待为理由反对报警,反对把嫌犯交由中国政府处理,你的亲戚朋友会答应吗?12年来,中国政府已经从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引渡了很多刑事罪嫌犯,在中国,每天都有人因刑事案报警,我们从未见你出来反对,为什么单单是遣返一个赖昌星,你就要出来反对了呢?

有人说,远华案涉及中共内部的权力斗争,因此它不是单纯的刑事案件,而且也是政治案件,赖昌星也是政治犯,所以应该得到政治庇护。

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我们知道,许多民主国家都有政治庇护的法律。不过,就连美国也把政治庇护只限制在政治思想、宗教信仰、集会结社、国际和种族这五大因素,而且还明文规定政治庇护不准给予曾经犯过严重的政治以外的罪行者(这意味着,一个人既涉嫌“思想罪”又涉嫌刑事罪,不可能得到政治庇护)。是的,各种各样的刑事嫌犯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和公正的审判,而在司法不独立的今日中国,这一点并没有保证。但若是以此为理由,对中国政府处理刑事案件一概反对,一概阻止,那就走的太远了,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加拿大是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它要求任何国家从加拿大引渡嫌犯时,必须做出免受死刑的保证。中国政府,从当年的总理朱镕基起,就做过保证,承诺赖昌星免受死刑。有人批评说,赖昌星还没审理没判决呢,怎么政府就预先保证不受死刑了呢?这不是用行政权力干涉司法吗?

这种说法不正确。因为免受死刑是加拿大政府提出的要求。不单是赖昌星,其他国家的嫌犯逃到加拿大,如果其他国家的政府,包括那些真正实行法治的国家的政府想引渡,也必须做出免受死刑的保证。那和真正的法治并无矛盾。因为这仅仅是预先排除了一种特定的极端的判刑方式,因此不算干涉司法。

更何况免死保证的要求是加拿大方面提出来的,你不答应它就不遣返。如果你觉得一个本来该判死刑的坏蛋,因为有了免死保证而保住了性命,未免太便宜这个坏蛋了,故而愤愤不平。可问题是,如果政府拒绝承诺免于死刑,这个大坏蛋就不会被遣返,就可以留在加拿大逍遥法外,那不是更便宜他了吗?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政府常常说话不算话;如果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又被判处死刑怎么办?再说了,在监狱里搞死人的方法多得很,例如躲猫猫死。
这种担心不是没根据。但问题是,那又该怎么办呢?如果出于这种担心就不遣返,让嫌犯逍遥法外不是更糟吗?

是的,有些人之所以反对引渡赖昌星回中国,就是因为他们担心赖昌星回国受审得不到公正对待,而把赖昌星交给别的法庭(例如加拿大法庭,香港法庭,海牙国际法庭)审判又不现实,所以他们才主张把赖昌星干脆留在加拿大免于审判。他们知道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如果赖昌星真是罪犯,那岂不是包庇纵容了罪犯?可是他们辩解说,司法上不是有个著名的原则叫宁纵勿枉吗?这就是宁纵勿枉啊。

不对,这不是宁纵勿枉。这是对宁纵勿枉原则的误解。宁纵勿枉是司法的判决原则。它是指在审判时,如果有罪证据不足,则不能定罪。在案情复杂,对被告判断困难时,法庭应该倾向于不定罪,而不是倾向于定罪。注意:宁纵勿枉是法庭审判时作判决的原则,其前提是审判。在没有审判之前是谈不上宁纵勿枉的:还没开审呢,自然谈不上判,还没开判呢,怎么谈得上定罪或不定罪,怎么谈得上纵或枉?现在一些反对引渡赖昌星的人恰恰是要在审判之前就应用所谓宁纵勿枉原则,而这里所说的“纵”实际上不是不定罪,而是不审判,是免于审判。因此这是对宁纵勿枉原则的误解和滥用。

综观以上种种反对遣返赖昌星的观点,归结到一点,无非是强调现今中国司法不独立,中国政府没信誉。但问题是,根据这些理由,你就不应该只反对遣返赖昌星,你就该反对遣返一切被中国政府通缉的刑事嫌犯,而且还要反对把一切刑事嫌犯交由中国政府处理。凭什么单单关照一个赖昌星呢?

其实,相比之下,赖昌星或许还算是比较幸运的;因为赖昌星有很硬的后台,中共最高层为此案分成两派,即便有强弱之分,但大体上是势均力敌的,谁也吃不掉谁。假如说有一派想杀人灭口,另一派要的就是活口,因此会小心防范;假如说有一派想屈打成招,以便栽赃陷害对手,另一派自然不肯被栽赃陷害,所以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利用法律,堂而皇之地保护赖昌星不受虐待。再加上此案轰动国际,众目睽睽。如此说来,赖昌星被遣返后受不公正对待的程度和可能性,只怕还要比其他一般嫌犯小得多呐。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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