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订8类工时标准 防过劳死

【新唐人2011年7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8日电)为了降低劳工过劳猝死风险,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今天公布8类适用劳资双方另行约定工时行业的工时标准。未来将密集劳动条件检查,确保事业单位落实新劳动工时。

劳工局表示,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赋予劳资双方另行约定工时,不过“责任制”、“变形工时”盛行,导致劳工过劳甚至猝死新闻事件不断。如何合理调降弹性工时、确保劳工身心健康,已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普遍共识。

劳工局针对辖内历年来提出书面审查的行业别,检讨合理工时,除问卷调查,并邀集劳、雇双方代表及专家学者,针对保全业保全人员、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看护工、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工时召开座谈会,统整意见。

劳工局依工作内涵、性质及属性的不同,拟定每日工时、休假、例假及每月总出勤时数,将待命时间(oncall)纳入审查标准。

新北市今天公布工时标准的8类行业,包括首长驾驶、保全业保全人员、医疗保健服务业医事及技术人员、社福机构看护工、旅馆业铺床工、抽水站操作人员、学校自行雇用警卫人员、建筑及工程技术服务业监造人员。

劳工局举例指出,以往就有保全业劳动契约送请核备时,被市府发现资方订出“未做满7天不给薪资”的不合理现象。新订定工时标准,订出每日正常工作时间,连同延长工时不得超过的时数;以及紧急情况时,每日正常工作时间,连同延长工时不得超过的工时。

至于其他适用劳基法84条之1工作者,若劳资双方未另约定工时,仍应依劳基法一般规范约束工时,对劳工反而更有利。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