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再改王荔蕻罪名被指滥用法律

【新唐人2011年8月2日讯】日前,中共当局再次更改对知名维权人士王荔蕻的起诉罪名。香港维权律师认为,这突出体现了当局随意罗列罪名打压维权人士一贯手段。据悉,自从王荔蕻因参与“福建三网友案围观”活动被当局逮捕后,对她的起诉罪名一再更换。



据德国之声报导,维权人士王荔蕻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在推特网上表示,8月1日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庭在对王荔蕻的起诉书上再次将罪名改回“寻舋滋事罪”。

据了解,今年3月21日王荔蕻因为参与“福建三网友案围观”活动,当局以所谓“寻舋滋事”将其刑事拘留,随后当局正式逮捕王荔蕻有把罪名改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对此,刘晓原认为,当局没有王荔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定罪证据,因为当时在福州马尾法院参加围观时,公安机关已经实施交通管制,况且王荔蕻是在公安指定的位置进行围观的。而“寻舋滋事”定罪名打击面很大,容易用来定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与"寻舋滋事罪"在量刑上是一致的,都是最高刑期为五年。

同时刘晓原指出,当局的举动体现了对王荔蕻判罪的决心。

王荔蕻的儿子齐建翔表示,当局如果用“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来定罪的话太离谱,曾参与过"福建三网友围观团"的多位网友表示愿为母亲作证。这样当局很难达到目的。同时他认为当局先定罪名,后找证据的做法,说明他们已经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分析指出,中共当局的做法不同以往,过去都是指定罪名然后再根据罪名判罪,这样多次更换罪名,说明当局正在为她罗列比较容易的罪名,这是当局滥用法律打击维权人士典型的案例。呼吁更多的港人站出来支持王荔蕻。

据代理律师透露,王荔蕻健康状况不是很好,身体日渐消瘦。目前具体开庭日期还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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