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9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部分条文,规定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提升为前3年岁入净额平均值的22.5%,预计未来每年会比现在增加新台币200余亿元。
行政院版本的提案中指出,为配合12年国民基本教育将于民国103年实施,以及实施前的推动工作,都需要有充足的教育财源,以保障政策稳定执行,因此提案修法。
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院版的提案,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合计,应不低于前3年度决算岁入净额平均值,从原本的21.5%提升到22.5%。根据行政院在提案中的估算,预计未来每年会比现在增加200余亿元。
此外,为因应少子化的趋势,鼓励中等学校以上的私立学校转型及退场,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私立学校法”,放宽私校法人如果要将校地,变更土地使用为其他教育、文化、社福事业所用,可不受“土地税法”中“与原捐赠目的不符”的处罚,提供私校退场机制的诱因。
身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召集委员的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淑慧表示,立法院今天通过教育经费编列及管理法,使教育经费每年比现在增加200余亿元,将全数做为实施12年国教的财源,以确保12年国教可以顺利实施。
陈淑慧说,12年国教是台湾百年来最重大的教育变革,希望12年国教实施以后,国民教育可以回归多元发展的正轨,全面提升教育品质与国家的竞争力。
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说,12年国教处处都需要庞大经费支出,教育经费的成长是代表国家提升教育品质的决心,为了保证财源无虞,所以有这项修法,她也期盼这笔钱未来能够落实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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