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负担项目金额 台电将揭露

【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5日电)经济部国营会执行长刘明忠今天说,经济部将修改电业法,成立“电价审议委员会”审核电价,处理低于经营成本的政策负担项目,台电未来也会在财报中明确揭露。

台电及中油公司经营改善小组上午召开第4次委员会议,除报告之前委员会议决议、台电转投资效益外,并聚焦台电电力备用容量率、政策负担、国产化采购检讨及中油民营化4个议题。

刘明忠会后召开记者会表示,台电、中油是国营事业,亏损有一大部分来自政策负担。民国100年台电政策负担金额高达新台币1037亿元,中油政策负担金额为750亿元。

委员会决议,现行依行政命令或营运规章,以低于经营成本给予的优惠,将由台电先行检讨后提报经济部,由经济部召开专案小组审议,必要时送行政院协调。

至于牵涉到“电业法”明定应给予优惠的部分,刘明忠指出,将倾向由经济部修改电业法,成立“电价审议委员会”审核电价、优惠对象及幅度。

与会委员认为,应厘清政策负担与经营绩效的关联性,台电未来应在财报中,对外界明确揭露政策负担金额,以说明国营事业负担政策责任的成本。

刘明忠说,外界质疑目前电力备用容量率标准值过高,可能造台电成本增加,财务负担沉重,加上全球经济成长趋缓,委员会同意由目前16%下调至15%。

委员会也决议,电力备用容量率标准值应与时俱进,因此责成台电每年配合环境变迁检讨,动态调整,送经济部核备。

刘明忠表示,为保护扶植国内产业,台电长期配合政府“国产化政策”,电力设备中的电缆、电压、电容器、开关等零配件都须采限制性招标方式,对外采购。每年采购电力设备零组件费用约新台币300亿元,目前保护项目有28项。

与会委员决议,如果产业技术成熟度高,将朝开放竞争,促进产业升级;如是新案,则会订定保护期限。工业局将成立小组与业界讨论后逐步开放,预估半年内会有成果。

刘明忠指出,中油民营化部分将朝“切割民营化”的方式处理,但细节尚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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