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20日电)香港3名惩教署人员因为殴打1名台湾收押犯致死,今天被法院判处各入狱16个月。
法院上星期已判处3人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留待今天宣判。
法官在判决中指责3人行为过火,令死者身上有超过100处瘀伤,事件令惩教署蒙羞,削弱社会对惩教署及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
法官指出,此案的量刑起点是24个月,但由于3人初犯,加上对社会有贡献,扣减1/3刑期。
据报导,2009年8月,33岁的台湾男子陈竹男因为在港行骗被捕,其后在荔枝角收押所死亡,遗体有许多瘀伤,法医证实这是遭人拳打脚踢及以硬物撞击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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