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5日电)考试院院会今天审议通过“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修正草案,公务人员代表由现行的4人,增加为5人。
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设委员19到23人,由行政院、国防部、直辖市政府等机关首长及军公教人员代表组成。
考试院秘书长黄雅榜说,这次考试院修正监理会委员产生办法,主要是配合行政院组织法的修正,并且回应立法委员建议增加军公教人员代表,强化基金监理功能。
考试院指出,公务人员代表由4人增为5人,其中4人由中华民国全国公务人员协会推派,其余1人由铨叙部推派;军职人员代表2人,维持由国防部推派;教育人员代表3人,中华民国全国教师会推派1人,另1人由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推派,其余1人由教育部推派。
考试院说,为提升基金治理,明定军公教人员各推派机关团体应考量衡平性与专业性,由具财务金融、经济、法律、投资管理、风险控管、退休金管理、企业管理、会计或审计等学识或经验者优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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