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指示护士穴位埋线 医护遭诉

【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12日电)台北市某医美诊所江姓医师,被控指示张姓女护士为病患从事“穴位埋线”。台北地检署今天依涉嫌违反医师法将2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在台北市某医美诊所服务的江医师,去年2月15日涉嫌在诊所内指示张姓护士为病患“穴位埋线”,后经民众检举,台北市卫生局人员前往稽查全案才揭露。

北检表示,依台北市卫生局发函说明“穴位埋线”属于侵入性医疗行为,应由医师或中医师亲自埋线;另外,行政院卫生署解释,“协助医师执行穴位埋线”指的是医疗过程中的用品处置、病人术前准备、手术中传递器械、消毒与伤口护理等行为。

2人的委任律师郑任斌表示,江医师当时考量为病患穴位埋线部位在大腿内侧,为避免碰触病患隐私部位,才会在他的监督下,请张姓护士代为执行。

郑任斌说,目前尚未收到起诉书,对起诉内容暂不回应;但他仍主张,依照护理人员法规范,护理人员的医疗辅助行为应可在医师指示下施行。

郑任斌举例,比起穴位埋线更具侵入性的麻醉医疗行为,都可在医师指示下由护理人员执行,但与肌肉注射方式相同的穴位埋线却不行。

北检侦查后,依违反医师法,起诉江姓医师和张姓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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