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飙车影片露馅 揪团者吃官司

【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网友将自拍的“山道飙车影片”上传,遭警查获张姓男子等人揪团在山区飙车。北检今天依公共危险罪嫌,将张男等人声请简判。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37岁的张男是脸书(FACEBOOK)中的“台北(改)车队联盟”的发起人,他涉嫌发起“2012年3月31日周六杯山道夜跑活动”揪团邀集车友参加并约定携带车用无线电,并在4月1日凌晨在国道5号石碇休息区的停车场集合。

检方指出,陈姓男子与约30名车友陆续抵达停车场集合后,张男当场宣布竞飙路线为从石碇休息区上国道5号,下坪林交流道走北宜公路至宜兰头城为止,并告知无线电使用频率后,一行人在深夜1时出发。

检方说,张男驾驶改装自小客车在车队中央顾前顾后,居中联系,陈男等人上路后,涉嫌以时速70公里以上速度,沿北宜公路38公里至56公里时,以跨越双黄线及并排方式占据车道飙车。

全案因坐在陈男副驾驶座的陈男友人,将拍摄的飙车竞驶影片张贴于网站公布,警方循线查获。

检方侦办期间,张男表示,他自身没有飙车,其他人飙车应是个人行为;陈男表示,张男是活动带领者。

检察官说,飙车影片虽未明确拍到张男与他人飙车的画面,但审酌张男在联盟介绍资料中注明“这是一个超级夜路家族,只要你有过人的胆量跟技术,欢迎你加入我们行列”等语,显示他对参加夜跑的联盟成员,有极高可能飙车已有预见;检方依公共危险的飙车竞驶致生往来危险罪嫌,将张男及陈男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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