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7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通过民进党籍立委郑丽君临时提案,希望行政院责成NCC,在制订反媒体购并专法前,不得通过任何媒体购并案。
郑丽君表示,财团近年介入媒体事业经营,并透过雄厚财力进行水平及垂直并购,再藉旗下媒体公器私用,箝制言论,打击异议者,严重损害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
她要求行政院责成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在反媒体购并专法制订公布前,不得再通过任何媒体购并案。
立法院院会也通过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临时提案,民进党团干事长潘孟安说,公平交易委员会应依公平法规定,主动调查壹传媒交易案,并主动了解旺中并购中嘉案有没有阻挠壹电视上架,违反公平法相关规定。
他说,旺旺中时集团参与并购壹传媒集团,应先向公平会申报,如果未申报而径行结合,公平会应依法命其解散。
潘孟安表示,旺中先前并购的中嘉集团与壹电视处于上下游的垂直关系,如果结合会助长公平法禁止的“市场封锁”、“差别待遇”,产生“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公平会应禁止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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