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减资案生效日重新起算

【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0日电)证期局指出,公开发行公司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申报减资案,因申报书件记载不充分,补送文件后,生效日重新起算。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表示,幸福人寿申报减少资本,销除普通股 1亿股,每股面额10元,总额新台币10亿元案,因申报书件应记载事项不充分,于12月6日补送相关资料。

因此,依“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规定,自12月6日重新起算,如无重大异常,预计届满12个营业日申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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