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7日电)经济部工业局今天宣布,为提高工业区内供电品质,增加厂商投资意愿,首度跨域与台电合作,双方日前达成4项共识,新作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其中4项合作共识包括:
第一,工业局各工业区服务中心每半年邀集台电及工业区厂商协进会举办供电宣导相关事宜,遇有临时性、急迫性案件将召开临时会议协调。
第二,工业局与台电每年年终轮流召开高层联席会议,检讨各工业区优质电力推行成效。
第三,工业局所辖工业区若掌握重大突增减用电与开发案时,提供相关用电资讯给台电。
第四,台电及工业局为提高工业局管理工业区优质充裕电力供应,个别办理相关供电优质化作业。
工业局表示,双方还共同协商订定“经济部工业局与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高工业区优质充裕电力作法”,希望合作提高工业区优质充裕电力,增加厂商根留台湾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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