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6日电)随着二代健保上路,民众医疗成本提高,加上癌症等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发生率日益增加,寿险业者建议,民众应检视医疗险保障并适时调整,避免面对一个病不起的未来。
根据行政院卫生署统计,2011年国人“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约是1991的1.5倍,但同期间,国人“平均每人所得”却仅增加0.3倍,显示民众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明显增加。
寿险业者表示,因应人口结构与现代疾病型态改变而实施的“DRGs支付制度”,在“同病同酬”的制度精神下,对于病况复杂,或期待较高医疗品质的民众来说,就可能会产生较多的部分负担额度。
所谓“DRGs支付制度”是一种新的健保支付制度,是将医师诊断为同一类疾病、要采取类似治疗的疾病分在同一组,再依病人的年龄、性别、有无合并症或并发症、出院状况等再细分组,并将同分组的疾病组合依过去医界提供服务的数据为基础,计算未来保险人应给付医院费用,这种支付方式又称“包裹式给付”。
中国人寿行销企划部副总经理洪祝瑞表示,目前与医疗险相关的保险商品,可分为意外伤害、医疗、防癌、重大疾病及长期看护等5类,民众可考量自身需求与缴费能力,选择不同形式的保险商品。
其中,包括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愈来愈高,且年龄层逐年降低,相关医疗费用与自费金额往往很高,且疗程耗时数年以上,因此在规划医疗险时除了一般的住院、手术医疗外,应尽可能将这部分风险纳入考量。
洪祝瑞说,民众最好可以规划终身型的医疗险,往后无需担心在医疗需求高峰时期反而面临保险到期的窘境,若预算有限,则可搭配定期医疗险附约,让家庭责任较重的期间得到较高的保障。
他建议,以全险型的终身医疗险打造扎实的全方位医疗险基础,再视个人对于住院日额或实支实付型医疗险的需求,逐步搭配一般的医疗险或附约,使个人的医疗费用风险降至最低。
寿险业者提醒,实支实付型医疗险多为附约型式,若在特定期间想加强保障则可另行加保,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附约非常多样化,除保障范围外,也要注意商品的保障期间、保证续保条件、保费是否会随年龄增减及是否附有换约条件等,日后才能在面对疾病时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