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监察院廉政委员会今天认定,前台湾金联董事长陈松柱任内领高额奖励金,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法,罚锾新台币500万元。
与会监察委员说,陈松柱民国97年到99年间,担任台湾金联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实质参与主导公司的奖励金发放,并获2239万元奖励金。
监察院廉政委员会认定,陈松柱有利益冲突,未自行回避,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定,廉政委员会通过裁处罚锾500万元。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定,违法者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监察院廉政委员会祭出最高额裁罚;依规定,陈松柱若不服裁罚,可提诉愿。
监察院表示,陈松柱领取奖励金,先前被检方依背信、伪造文书罪提起公诉,正由地方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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