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17日电)前花莲高分院林姓法官趁审理毒品、贪污案件的机会,涉嫌向当事人索贿后改判无罪,花莲地检署侦办后今天声请羁押。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许建荣指出,这名花莲高分院前法官于民国95、96年间,涉嫌趁承审毒品、贪污上诉案件的机会,以期约或收贿方式,向涉案当事人收取贿款新台币数10万元后,把一审有罪判决改判为无罪。
全案经检举后,花莲地检署展开侦办工作,今天传唤前林姓法官和江姓关系人到案,林姓前法官在应讯时,矢口否认犯案;江姓关系人则是在讯后请回。
许建荣表示,全案经承办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林姓前法官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实足认犯罪嫌疑重大,并有串证、逃亡之虞,在侦讯后当庭逮捕,晚间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现正由花莲地院审理中。
这名林姓法官于民国99年审理前台东县长吴俊立贪污案时,私下到吴俊立住处会面,结果遭跟拍爆出争议,林姓法官随即辞职,并转往花莲县议会法制室担任主任职务,但已于去年底申请退休,自己开设律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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