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7日讯】公债财划修法进程专题(五)(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7日电)立法院法制局提出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法建议指出,应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所得税、货物税比例宜适度提高。
财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攸关地方财政,但朝野对是否取消一般性补助,全数改列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及国民年金、老年农民福利津贴与农民健康保险是否全改由中央政府负担仍有歧见,尚未完成初审。
法制局“统筹分配税款与补助款划分问题之研析”报告日前提出修法建议,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所得税、货物税中央统筹比例,建议从现行10%提高为20%;为发展地方经济、落实地方自治,营业税中央统筹比例由现行40%提高为50%,且部分比例直接回馈地方。
报告指出,现行一般补助款与统筹分配税款似有功能重叠问题,且一般补助限定用于教育、社会福利及基本设施,甚至演变成指定细项用途,限定可用财源自主性,导致地方施政难以发挥特色。
法制局建议,应整合运用并制度化、透明化,一般补助款并入统筹分配税款系统,制度简化,且一般性补助款除支用范围应符合补助项目,不应再限制。
此外,报告指出,工业港对国家经济贡献度不亚于商业港,但工业港区所在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须独自承受工业港区对地方环境、交通、治安与卫生造成的冲击与财政负担,明显分配不公,建议离岛地区、商港及工业港,以加计权数方式增加基本设施经费的一般补助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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