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2日电)立委何欣纯今天接获民众陈情,电信业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从账单中收取代收代付费用;消保处表示将会同NCC要求业者改善。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何欣纯上午召开“手机账单不设防,代收代付A很大”记者会说,接获叶姓民众陈情,去年12月账单中发现被收取一笔约新台币200元的代收代付费用,经询问,电信业者表示代厂商收取下载APP软体费用,但叶姓民众根本没有下载该软体。
叶男说,经追查早在民国100年4月就开始计费,累计到去年12月底总计溢收了3611元,电信业者虽同意退费,但退费机制令人匪夷所思,他根本没有缴费却说他在某门市以现金缴纳。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讯营管处简任技正梁温馨说,NCC相关管理规则规定,电信业者提供下载影片、图像等服务项目应向消费者说明,经消费者确认后才开始计费;且这起个案,退费情形也不合理,业者如果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
梁温馨说,为防止类似的情形发生,将要求电信业者进行代收代付项目,必须提供明细表且经消费者确认后才能进行代收代付,最快1个月内、最慢3个月内提出方案。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副处长吴政学说,这个案子如果事前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而且这笔款项应与电信费用分离,业者不能以消费者拒缴这笔款项为由停掉电信服务,消保处将会同NCC要求业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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