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26日电)南投县长李朝卿涉收取道路灾修工程回扣贪污弊案,南投地检署今天侦结起诉,全案移由南投地方法院审理。
南投地检署表示,本案经检察官积极查证后,确认被告李朝卿计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币3038万余元,并收受贿赂134万余元,其中自行向厂商拿取者即达946万元,而与妻舅简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万余元,余则分与前后任工务处长及秘书等人。
检察官认为被告李朝卿严重败坏官箴,背离民意,请求法院妥慎严惩。
全案移审南投地方法院后,地院稍晚将召开接押庭,裁定已遭羁押4个月的李朝卿是否继续羁押或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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