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9日电)6名前台东市民代表收取民意代表补助款回扣,经15年侦审,日前分别判处3年7月至4年徒刑定谳,这个月底将入监执行。
检调单位民国87年接获检举,台东县议员涉嫌收取民意代表建设补助款和社团补助款回扣,当时检察官杨大智指挥台东调查站侦办。
除了41名卸任、现任县议员涉案外,也查出30多名卸任、现任台东市民代表,以同样手法收取回扣。
检调调查,台东市公所从民国81年至85年,编列每名市民代表新台币100万元的小型工程款和社团补助款,代表从中收取13万元至36万元回扣。
案件经过15年侦办、审理,两名陈姓、李姓、杨姓、樊姓、郭姓卸任代表判刑定谳,日前分别判处3年7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台东地检署已通知6人月底发监执行。
目前还有30多名卸任、现任县议员和台东市民代表案件在最高法院和花莲高分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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