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综院建议 仅公布油批售价格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6日电)台综院今天提出油价修正案,并建议未来浮动油价公式仅公布“批售价格”,不再公布“零售价格”;消基会建议调整浮动油价公布时程。

台湾综合研究院召开“浮动油价修正机制研议”研商会,邀集专家学者、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代表与会。

根据台综院修正方案,以成本加成法考量批售价,将批售价区分为购油(料)成本、营运费用、营业利益、价格调整及税费等项目,仅购油(料)成本每周随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幅度从80%调整改为100%反映,其余项目为定值,每年定期检讨。

台综院建议,浮动油价修正采公开透明资讯、依成本加成法订定批售价格、并透过油价审议委员会定期检讨参数及目标。

台综院也建议,浮动油价机制以订定“批售价格”为原则,不再公布“零售价格”,以促进零售市场自由竞争。长期目标朝向油品市场自由化,废除油价公式,由市场自行订价竞争。

学者建议,油价修正公式应该要让民众看得懂,即从国际油价趋势,就可计算油价如何调整。

消基会董事苏锦霞表示,目前浮动油价公式购油比例(70%杜拜+30%布兰特)是否与实际购油比例相符,消费者疑虑中油调整幅度是否与国际油价相符,应有更明确资讯说服外界。

苏锦霞认为,中油每个月购油而非每周购买,浮动油价公布时程是否每周可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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