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修正后,教育人员因借调、进修、奉派友邦工作等,可以申请留职停薪。
教育部人事处指出,原本法令规定,留职停薪人员仍具有教育人员身份,不得在外兼课、兼职。但考量实务需要,修法明订3种排除情形。
仍可留职停薪的情形包括借调;因进修、研究需要,兼任有待遇的相关教学、研究职务;配合政策奉派国外协助友邦工作。
人事处表示,除了上述3种情形,教育人员留职停薪时如果偷偷兼职,主关机关可以废止留职停薪。这项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公立学校编制职员、公立大专研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部介派的公私立学校护理教师、公立幼儿园编制内教师,以及民国86年以后进用的公立大学助教。相关修法于4月22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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