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一名酒驾男子骑车撞上叶姓机车骑士后倒地,叶未设警告标志还佯装路人,致酒驾男遭辗毙。法院认为叶有在场义务,将他判刑。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叶姓男子于民国99年双十节当天,骑机车行经新竹县竹北市某路段时,遭酒后骑车的张姓男子撞上,张男倒卧在对向车道。
叶男一心想扶起自己的机车,未在张男附近竖立警告标志,导致张男被无照驾驶自小客车的江男超速辗毙,肠子外露。叶男见状,请人报警后在现场稍作交通指挥,随后则站在远处佯装路人,未向到场员警做任何说明。张男被送往医院前即死亡。
叶男于法院一审审理时指出,他扶好机车后,还来不及拦,转头就看见张男被辗过,他一直都在现场,待救护车与警车到达并将伤者送医后才离开。
一审认为叶男有“在场义务”,应留在现场等待或协助救护,若被害人于第一时间死亡,而无救护可能时,也应等候检、警等相关人员确认事故或责任归属后,才能离开现场。叶男却站在远处,佯装路人。
法院一审依过失致人于死罪、肇事逃逸罪分别判处叶姓、江姓男子1年2月及1年8月徒刑。
高院审理后,依肇事逃逸罪改判叶男1年徒刑,江男被改判1年9月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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