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暂缓递解行动”帮非法青年移民圆梦

【新唐人2013年06月30日讯】欧巴马总统于2012年6月15日宣布的“暂缓递解行动”法案(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允许非法移民青年提出申请,通过者可获得社会安全号,驾驶执照及州身份证等并在两年内不会被递解出境。

2013年6月28日,亚裔青少年中心与亚美公义促进中心举办了“暂缓递解行动”法案说明会,希望更多的非法移民家庭能够了解这一政策,非法移民青年能因此获得更多受教育和工作权利。请看来自的洛杉矶报导。

对于在美国没有身份的青少年来说,有一个好消息,2012年6月15号,欧巴马总统颁布的法案,称为DACA,“暂缓递解出境行动”法案,将允许某些无证件青年申请工作许可。

现场,两位华裔和菲律宾裔大学生现身说法。他们都是年轻的无证移民,去年底成功申请暂缓递解。

“暂缓递解行动”成功申请者周绮萍:“我强烈鼓励大家申请“暂缓递解行动”,对我来说带给我很多的机会,我可以去工作,我可以做义工,我也可以申请驾照,我能做很多以前无法做的事。”

移民政策中心估计,美国约有1120万非法移民,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有180万。截至2013年5月的申请,移民局(USCIS)只收到大约51.6万“暂缓递解行动”法案的申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年轻人中,最多是南韩、其次菲律宾,亚裔占十分之一。尽管有众多华裔学子符合条件,但统计显示在头15万申请者中,只有1%是华人。

虽然“暂缓递解行动”法案不提供任何人合法身份或引至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但是可获得社会安全号,驾照及州身份证等,暂时可以在美合法居住两年 让非法青少年有正常地工作、学习的机会。

前加州州众议员、现任洛杉矶社区学院第二学区理事伍国庆(Mike Eng):“请记得‘暂缓递解行动’只继续维持三年,当欧巴马总统卸任,无法保证还会有类似的法案,所以请把握时机现在申请。”

申请“暂缓递解行动”须具备条件:

1、到达美国时不超过16岁;

2、在1981年6月16日或以后出生;

3、在2012年6月15日身处美国,并已连续居住美国有五年的时间;

4、目前在学校读书或已高中毕业,或已取得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证书(GED)、或从海岸警卫队(Coast Guard)或美国武装部队(Armed Forces)荣誉退伍;

5、未曾被定重罪、严重轻罪、多个轻罪,或是会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6、通过背景检查。

申请总费用$465,申请通过率高达99.2%,主办方表示,非法青年移民申请后,不需担心为父母亲带来不利影响,移民局已保证不会与国土安全局分享申请者的信息。

洛杉矶圣盖博市议员廖钦和:“申请如果通过的话, 而且通过率非常的高99%跟你的父母、 你父母的所有记录完全没有关系。”

7月9日6-7:30PM和7月23日5-8PM 亚裔青少年中心与亚美公义促进中心将举办免费申请说明会。

活动资讯 626-309-0622 #105

法律咨询:国粤语(800-520-2356),英语(800-349-969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新唐人记者苏湘岚、陈汉东美国洛杉矶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